薄熙来案开审关键处辩称记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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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海湾网友@jtcloud 8/22/2013 12:45:00 PM
据综合报道,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薄熙来出庭受审。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亲属有薄熙来家人是其哥哥薄熙永(即前光大国际副主席李学明)及其弟弟薄熙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在庭审现场,薄熙来首先对公诉书内容无异议,但是在随后便表示“对唐肖林三次给我送钱的事情,我曾经在中纪委对我审查期间违心的承认过这个事情,就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当时我完全不知道这些事情的情节,脑中一片空白”,被认为是当庭翻供。
公诉人然后宣读起诉书,指控薄熙来犯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宗罪”。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薄熙来主体身份事实进行调查时,薄熙来回应说, “我是具体案件一个一个地讲”。 在继续开庭后,薄熙来说:“我希望法官能够合理的公正的来审判, 按照我国的法律的程序来审判这个问题。” 法官回应,你的意见本庭已听明白,法院会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好审判权,依法审判好你的案件。 法庭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第一件案件展开调查时,就出现交锋。对薄熙来3次收受唐肖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10.9446万元的指控,薄熙来说, 他需要向法庭陈述。 薄熙来随后当场“翻供”,称唐肖林三次送钱的事情是不存在的。唐请托他办事的那些事情都是公事公办,绝没有谈到唐肖林建大连大厦是自己倒卖,绝没有谈到申请汽车指标是为了倒卖,这些事情唐当时全部向他隐瞒。 薄熙来还称,对唐肖林三次送钱的事情,他曾经在中纪委对他审查期间违心承认:“当时我完全不知道这些事情的情节,脑中一片空白。” 法院围绕起诉指控被告人薄熙来收受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068.1141万元的部分事实进行了调查。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用以证明薄熙来为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谋取利益的该公司申报石化项目的相关材料、薄熙来的签批文件等书证及证人证言,用以证明薄谷开来收受徐明给予的资金用于购买枫丹·圣乔治别墅且薄熙来对此知情的证人薄谷开来、徐明等人的证言、部分书证,以及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亲笔供词等证据。 被告人薄熙来在庭审过程中情绪稳定,身体状况正常。法庭旁听秩序井然。 下午6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23日继续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