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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拒绝分拆上市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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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enry@henrychau 8/23/2013 8:41:00 AM
编者按:索尼之所以拒绝分拆上市,是因为看穿了勒布意在分离索尼的健康部分业务,而这违背了平井一夫用以团结公司的“一个索尼”计划。索尼正处于困境中,因而“一个索尼”的设想是平井一夫的追求。勒布的建议,在他看来不过是个短视的资本游戏。这个美国人是想靠索尼的拆分上市,在股票市场上狠狠赚上一笔。 近日,索尼正式否决了大股东提出的分拆娱乐业务上市的方案。索尼认为,今后将进入通过智能手机分享电影和音乐等的时代,娱乐业务拥有的内容产品将成为有力武器。今后将以智能手机为立足点,加快电子业务和娱乐业务的融合。 中投顾问IT行业研究员王宁远表示,这是明智之举,智能手机是娱乐的重要载体,索尼将目光投向娱乐业务,可以使其智能手机产业链更加完善。 或将以娱乐业务为核心 索尼的娱乐部门包含电影、电视、音乐业务。 “如果娱乐子公司上市,将难以阻止索尼旗下的知名演员成为三星电子智能手机的代言人。”来自美国摩根士丹利的财务顾问等人于7月31日在索尼董事会上宣布了对分拆上市方案的分析结果,对此很多出席者都深以为然。 另据外媒所述,如进行分拆上市,除可能发生上述事态之外,还可能出现即使上市,企业价值也难以得到提升的情况,这些都是索尼表示反对的理由。 在业界看来,索尼首席执行官平井一夫未来或将选择以娱乐业务为核心,并通过硬件与软件一体化重振索尼的道路。 “实际上而言,索尼打造的是一个家庭娱乐电子完整的产业链,但索尼目前尚未把内容优势很好的发挥出来。”全国消费电子渠道商联盟秘书长吴咸建如此评价。 王宁远认为,以索尼目前的发展战略来看,其已将娱乐业务和智能手机业务的发展视为一个整体,以提高在智能手机市场的竞争能力和融资能力。如果分拆上市则不利于这两大业务的融合,或减缓索尼在智能手机市场上的发展步伐。 上述人士声称,智能手机的崛起是索尼利用内容的重要契机,而在此之前索尼并未发现内容产品的潜力,或是缺乏有利载体。 内容需求逐步扩大 据悉,索尼进入娱乐领域是在彩色电视“特丽珑(Trinitron)”上市的1968年。由于索尼创始人盛田昭夫的强烈意志,索尼于89年收购了美国哥伦比亚影业公司大力发展电影产业,一举提高了其品牌形象。 不过在收购之初,由于当地管理层经营不善,曾出现过巨额亏损,但娱乐业务的收益贡献度仍旧很高。 美国一家咨询公司的经济分析师DominicTang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曾如此表示,“SonyMusic和SonyPictures面对来自WarnerBros,20thCenturyFox,Paramount等公司的巨大压力。即使如此,索尼在视听领域仍然是获利的,而在其他领域亏损的情况下,这无疑是一颗定心丸。”但他也指出,“由于电影行业的本质(先期巨大投入,两年后放映才可能回笼资金)决定了像索尼这样生产线分散的公司难有大的作为。” 尽管索尼此前未充分发挥电影优势,但随着智能手机的崛起,内容需求正在扩大。 根据索尼前不久发布的2013财年经营战略:在电子业务领域,将继续实施2012年4月发布的五大主要策略。同时,随着业务环境的变化,对三大核心电子业务策略进行了部分调整;进一步增强娱乐和金融业务的盈利能力;继续改善索尼的财务状况。 对于娱乐业务领域的策略,索尼方面则表示,在电影业务方面,将专注于具有高盈利能力的电影作品制作上,包括在全球流行的系列电影。同时,将积极拓展具备成长潜力的电视节目制作业务和扩大电视网络业务,培养新的利润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