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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律所:2017年度最新跨境投资要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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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zhaojiankun@zhaojiankun 9/1/2017 2:24:00 AM
    天元律所律师分析:在房地产市场,2017年注定是跌宕起伏的一年,虽然中国经济结构调整面临更大的挑战,但是引世人瞩目的经济亮点依然存在。2017年6月,联合国贸发组织和中国商务部贸易研究院联合发布了《2017年世界投资报告》,天元律所律师认为,2017年度最新跨境投资需要关注如下要点:    尊重市场规律、中国**实行以备案制为主导的分类监管体制    2016年度,由于中国**加强境外投资项目的实质审核和外汇额度的控制,很多境外投资项目遭遇各种不利因素并因此导致项目暂停或者终止。但是,2017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突出了在境外投资领域**尊重市场基础性资源配置、尊重商业判断、**合理引导的观点,而且中国**在境外投资类别的态度更加明朗。    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鼓励类的六大类别:    (1)“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项目;    (2)带动中国优势(产能、装备和技术标准)出海的项目,典型行业例如高铁、核电和自主汽车项目。    (3)境外高新技术和高端制造业的投资合作;    (4)能源和矿产资源项目;    (5)农业项目;    (6)商贸、文化、物流和金融等服务领域的境外投资。    前述(1)、(2)、(3)、(4)类的境外投资项目,在之前的文件或者境外投资政策解读中都或多或少有各种提及,《指导意见》提出了农业项目和有关服务领域的境外投资,可见该领域获得了监管部门的极大认同。天元律所认为,此举非常有助于中国大幅度降低农业项目的经营成本并获取更多的粮食储备,为中国企业建立更为广泛的境外销售网络。    中央企业的境外投资    中央企业是境外投资的龙头,是最早一批出海并且逐渐熟悉海外游戏规则的企业。除金融类企业归属财政部监管之外,国务院国资委旗下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点。国务院国资委在2017年1月7日颁布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7月财政部规定了《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财资〔2017〕24号),对于国有企业的境外投资规定了更为精细的管理制度以取代之前较为粗放的年度计划管理和重大项目报告制度。    外商投资领域(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    外商投资是中国经济发展二十年的重要引擎,最近几年由于中国劳动力成本和房地产价格的上升等综合因素导致欧美制造业开始向东南亚区域转移。为此,中国**也在努力争取改善外商投资的环境以便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继续参与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    天元律所认为,中国**在跨境投资领域的相关行政立法日趋成熟,在产业投资引导、简化投资流程、增加外汇储备的意图明显,FDI和ODI的监管已经出现了统一进行分类监管、全球统筹战略思维的概念。中国**试图通过产业导向借助FDI和ODI进行中国大陆的产业结构升级,如果有关激励和支持措施能落到实处,将对中国和世界的经济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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