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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奶”很热点,大奶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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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海湾网友@youfangcun 12/25/2007 1:57:00 PM
“二奶”很热点,大奶很生气 2001年的时候,“一有钱就变坏”的男人成堆冒出来,“二奶”很热点,大奶很生气,于是新《婚姻法》隆重出了台。与旧法相比,新法的核心就是引入了一个“过错方”的概念。规定婚姻破裂后,“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那么,怎么叫过错呢?具体有这么四条: 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条中,重婚属于刑事犯罪,3、4条亦可比照刑法中的人身伤害来量刑。既然是刑事诉讼,那么就可以用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经济赔偿。也就是说,新《婚姻法》引入的这个“过错方”概念,真正的指向只有第2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包二奶。然而,包二奶是个很虚的概念。稍微往下赖一赖,那就只是通奸而已,算不上过错,大奶拿不到钱,当然就不满意。这样一来,施法的焦点,就落在了对“同居”的定义上。怎么才能对通奸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进行精确的市场细分呢?这个,实在是让法官们伤透了脑筋。法律是讲证据的,举个极端的例子:某已婚男性承认三年来天天和一个女同事住在一起,但只是为了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对康德唯心主义哲学进行深入批判,从没性交过。这算不算同居呢? 其实,婚姻的法律要件只有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才体现得最清楚,那就是子女抚养和财产,婚姻法只须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即可。如果由着大奶们,把重心放在谁和谁睡觉上,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伤害到孩子和大奶本人。试想,如果大奶赢了官司拿到赔偿,却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或者二奶生了孩子而男方因为是过错方而被罚了款。这两种情况下,孩子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再者,同居关系界定起来很困难,法官判案时上下其手的空间很大。花心老板和被弃大奶,哪一方更有能力贿赂法官呢?万一花心老板通过行贿逃过了惩罚,他减少对大奶和孩子的赡养支出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他贿赂的成本要转嫁嘛!这种情况下,又是大奶和孩子吃亏。 现在已经出现了这样的婚前公证:如果婚后男方出轨,女方获得双方所有财产,男方净身出户。这个近似于批发性卖淫合同的婚前公证,我们姑且认定它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但问题是,它能为女方背书一个稳定的婚姻吗?首先,这个丈夫结婚第二天,就有了偷攒私房钱的动力;其次,一个暧昧的眼神、一夜偶然的风流、甚至只是几次对女同事的性幻想,如今都会迅速转化为离婚的决心。所以,这个看似能为女方带来稳定感的公证,其实是加大了她被丈夫抛弃的可能,而且离婚的时候,她实际拿到的比她应得的要少(她既得不到赔偿,又损失了丈夫私房钱的一半)。一个简单的事实就是:如果你不能改变交易双方的强弱地位,企图凭借增加交易成本以稳定现状,强者总有办法将增加的成本转嫁到弱者一方,造成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局面。房子也是这样:如果你不能改变房子供不应求的现状就去增加二手房的交易税,二手房价格肯定上升,并且额外成本将全部被转嫁到弱势一方。 新法的核心,在于规定如果雇员在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后,或之前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的合同,该雇员就有权要求签订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如果你签了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公司解雇你就要给你额外的补偿:每干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按极端情况----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么人力成本就增加了8.3%。但是,员工赚便宜了么? 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幅持续超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庙富和尚穷已是共识。这种情况下,国家既不肯减税,又不肯提高失业救济金,反而把社保成本转嫁到企业身上。企业哪来的能力多承担8.3%的人力成本?只能降低工资的标准----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没问题,但本来是要给你一千块的,现在只能给你917块钱。羊毛出在羊身上,补偿毫无意义。问题是,为了平衡公司内部的工资体系,那些签了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工资水平也会跟着下降。更糟糕的是,这种普降并不是均衡的,肉食者虽然赚得多,却仍然不高兴给自己降薪。倒霉的只能是最底层----他们的薪水更加接近最低工资标准了,手上往往还攥着一份固定期限的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制订的初衷,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任何国家的城市化,都是以劳工最悲惨的待遇为起点的。劳动力供大于求是最根本的原因。农民一旦进了城,面子问题、城市的新鲜感、前途的不确定性、路费支出和陌生环境下自主判断力的下降,都是农民选择留下来、忍受远不如乡村生活的原因。以19世纪资本主义初期的英国为例——那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像地狱的地方:狭小的厂房内塞入尽可能多的工人,结核病死亡率高达72%。缝纫女工每周工作七天,每天18个小时。下班回到不足15平方米的家中,倒在床上立即像石头掉进水里一样沉睡过去。大床上,还挤着父母和兄弟。屋角放着一只单人床,那是出租给单身的房客赚几个便士贴补家用的。有一位不到20岁的缝纫女工,在“未曾感觉到与人性交过”的情况下怀了孕。劳工生存状况调查委员会的一位委员想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是她的父亲、兄弟,还是那个房客?睡眼惺忪的女工回答道:“这有什么区别吗,先生?”从卡莱尔的文章中我们得知:在这个19世纪全球最富裕和最强大的国家里,有一对聪明的夫妻将自己的三个孩子一一毒死,目的在于从慈善机关领取每个孩子3镑8先令的埋葬费;而另一对夫妻则比较愚蠢——他们把三个孩子煮汤吃掉了。 在我看来,劳动合同法不要和社会福利搅在一起。社会福利政策当然可以影响劳动力市场。比如通过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把富人的钱用于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让懒而无能的人回家吃闲饭,把工作机会让给肯努力工作的人。同时,失业保险金的提高必然会提升最低工资的标准。这是个既不失整体效率,又可以均贫富构建和谐社会的好办法。而现在的新劳动合同法,倒是让劳动者集体陷入“大奶困境”,贫富差距会不会进一步拉大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