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巨龙”案获法庭准许下月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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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morefortune@morefortune 7/28/2009 5:03:00 AM
去年华人社区轰动一时的“桂林东方巨龙主题公园”欺诈案日前出现新的转折,原来因缺席而被判败诉的被告方在新的代理律师薛斌的争取下,于日前获得纽约州高等法院的批准,撤销去年底的缺席判决结果,允许双方在8月4日再次对簿公堂。 律师薛斌和部分被告23日在华埠薛斌律师楼召开记者会,向外界宣布了他们刚刚收到的法院的最新裁决。这对年初遭到冻结500万美元资金的被告方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转机。 . 根据法院的裁决文件,主审法官Richard Lowe认为,考虑到被告方去年未能出庭的确是因为无法及时找到合适的代理律师,而新律师在短时间内便提交了要求重审的动议,此外,被告方通过新律师还提交了一份原告没有出示的双方之间的一项重要补充协议,因此批准被告方要求重审此案的动议。 根据法院文件的描述,被告方几名股东早在2001年就成立了“大国际创投集团公司”(IMA),目的是在中国广西的桂林筹建一个“东方巨龙”主题公园,该公园最大的卖点将是一个长3英里、高57米的金色巨龙。几名股东在2004年9月份又成立了一个名为“广益会展集团公司(GUANG YI EXPO GROUP USA,Inc.)的子公司,目的主要是吸引新的投资者,为整个主题公园项目筹集资金。 而根据案发后原告方13名原告的指控,“广益会展集团公司”的负责人廖钧平和廖瑞晖父子向外界投资者做了虚假的承诺,这些承诺包括主题公园项目可令他们的投资翻两倍甚至三倍,而截至当时他们已经筹集到了5亿美元资金来启动这一项目,具体建筑施工将在2006年三月份开始,并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完工,他们已经购得公园所需的地皮,项目并已取得各相关**部门的许可等等。随后在2005年5月5日至2007年3月6日期间,有11名原告各自以1万美元购得该项目的500股股份,另有两名原告除了也各自购买了1万美元股份外,还又多投资5万美元购买2500股。根据原告的诉状,原告所有人的投资总额为23万美元。 . 法官在裁决中表示,一些不争的事实是,这一主题公园至今也没有建成,而据原告方指控,这一项目的建设根本就没有启动,他们怀疑自己实际上成了一个“庞氏骗局”的牺牲品,不但他们的投资被滥用,而且整个项目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数名原告人在2008年7月15日就该案向法庭提出9项指控,并索赔500万美元赔偿。由于去年底的审判到来时被告方未能出席,因此自动被判败诉。 法院文件显示,被告在败诉后找到目前的华裔律师薛斌,薛斌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迅速提交了动议,要求撤销缺席审判的结果。薛斌一方面向法庭证明,被告方当时的确在找律师方面遇到了困难,先是找了一名对商业诉讼根本不熟悉的移民律师,之后找到一名律师完全不懂中文,根本没有妥善处理相关中文证明文件,因此法院开庭时他们的确没有合适的律师代理出庭;另一方面,薛斌提出,被告方还有一份同原告签署的“补充性投资与合作协议”(Supplemental Investment and Cooperation Agreements),这份补充协议至少在当初便向原告们表明,他们的投资可能被用于其它的项目,比如生产一种中草药饮品等,但原告方没有向法庭出示这份协议 . 此外,被告还已经归还了至少两名原告的投资,这样一来,所有原告的投资不足15万美元,因此该案已不具备在纽约州高等法院商业法庭审理的条件。 法官Richard Lowe在裁决中表示,考虑到被告当初的确没有合适的律师而不是故意缺席,同时新的律师也在短时间内便提交了新动议,以及双方的补充性投资协议的存在,都给法庭以充分的理由来取消先前的缺席判决,重新审理此案。 “大国际创投集团公司”的数名股东23日均出现在薛斌律师楼。董事之一李伟强表示,这场官司冻结了他们500万美元资金,对公司声誉损失很大,好在公司还能勉强维持运作,但这期间公司董事长廖钧平又猝死在办公室,希望这次翻案能够慰藉他的在天之灵。 而据被告公司副总经理阮雅峰表示,东方巨龙主题公园项目目前仍在进行中,并没有取消,他们今后一方面会要求法庭撤销冻结资产的裁决,同时也并不排除可能考虑反诉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