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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辽宁到国家高官的团体
楼主
来源:rtyytr7412@rtyytr7412 10/29/2011 12:45:00 AM

大连辽宁到国家高官的团体

20111020日,我到国家信访局见到了辽宁省大连市访民仇杰、陈风云、高云、王虹、刘治利、姜治君后,我向他们询问大连的信访工作是否有进展,他们说:“辽宁省和大连市除了造假有进展,解决信访工作是不会有进展,像辽宁省和大连市这样腐败黑暗达到巅峰的省和城市,他们可能有进展吗?不过这次中纪委的领导给了我们一个国家总书记的指示,就是不知道拿回去他们能不能在乎,没准还放废旧材料里留着卖废品了。”我忙问中国马上就要迎来人权的光明日子,你们那里为什么还如此镇压呢?他们说:“我们辽宁省和大连市上有高层腐败官员保护,下有团体一条龙的坚强后盾做包庇腐败的保护伞,这样的地方他们还在乎政策吗?我们这次来京就是想希望国家狠抓调查辽宁省和大连市的问题。”听后我约他们到南站见面。

***总理体察民情民意

我问;前些日子达沃斯***总理不是到大连市去了吗?报道说;他老人家在大连是亲身体察民情民意,大连市的各个方面都是非常棒的。怎么难道了解的不是实事求是吗?,不会是总理亲身体验也有虚假的一面吧?

答;9月14日温总理到大连,了解大连真相的大连百姓看到报道简直就是啼笑皆非。温总理交谈以下五点内容:一是坚持依法治国;二是要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维护司法公正;四是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五坚持反对腐败。温总理在大连市提出这五点要求,对辽宁省大连市市委来说就是对牛弹琴。

一是坚持依法治国,

在大连市从何谈起依法治国?大连市进京上访人数居全国首位,大多数上访人反映的就是公检法及市委市**的腐败官员的情况。大连市的冤民不断的进京上访。大连市市委、市**规定:凡是进京上访者一律需经**批准;各媒体不准报导信访案件;涉访信件不予投递;各**机关一律统一口径,市委市**为了控制局面,保住自己的乌纱帽,竟下令公安机关派出大量警力对上访群众进行监控、跟踪、软禁、拘留、教养,发动民政局、街道、居委会控制外出上访人,把受害者当作四类分子或管制对象。

二是要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正像达沃斯温总理到大连看望老百姓,经过市委精心筛选出来的家庭才能见到我们的总理。温总理去新玛特超市和菜市场调查大连物价,其实超市和市场早就被戒严,与温总理交谈、接头的市民也是大连市市委安排老虎滩街道的知名人士做的。温总理到菜市场一个菜价,他走后菜市场物价牌又全部还原到原来的价格。总理怎能查出实情?又怎能真实体验到大连市人民的疾苦呢?在大连市女的40岁以上,男的50以上的群体失业、买断不占少数,他们的年龄想找到工作很难。即使找到工作也只能够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这个年龄段的人群正处于供孩子读书的时期,生活上有的靠啃老族,有的已经无法生活。导致儿女失学。大连市金州区三十一年工龄的工人,现在退休工资只有一千二百一十六元,单位解体没有任何待遇,医保一年不足五百元,还不够大病的门槛费。而一个村书记每月能得到八千至一万元的工资,每人每月补足二百元,年节巧立名目发钱发物年底奖金三万元,高的五万元至十万元,公务员长一次工资一千六百五十元,工人长一次工资一百四十元,两者相差十倍甚至有的相差二十倍。大连市市民要承受飞速上涨的物价,上早市买一天的一般蔬菜和水果就得五十元以上,这个价格谈不上吃鱼吃肉,买一条十斤重的鲈子鱼要五百多元,两年前一条干兔子鱼一元钱,现在需要十元钱一条。大连市低峰时每度电0.5元,水十吨内是2.9元,超过十吨就没有标准了,管道煤气每个字是7.8元,一般三口家,每天只做一顿饭一个月下来费用也得五百元以上。大连市市民的工资是全国倒数,大连市的物价远远高于北京,上海大中型城市。大连市本地的市民被孙春兰,夏德仁已经动迁到大大连去了,市中心已剩下寥寥无几的市民,市中心好的地段,全被全国各地洗钱的贪官占据。大连市市民的疾苦总理真不知道吗?大连市市委,市**欺压市民事实温总理也会是不知道?作为国家的总理你又知道什么呢?温总理你还记的吧,在2008年5月4日早上750分,大连市残疾人仇杰,在北京东城区东交民巷处冐着生命危险拦截温总理的座驾,其目的就是向这位国家总理反映大连市市委腐败官员欺压市民,让总理为老百姓做主,可是总理并没有下车来安慰这位残疾人,事后北京警察还说是总理下令将这位残疾人劳教一年。仇杰一年被释放后,在夏德仁书记的领导下,大连市市委、市**下令24小时监控他,就连维系生活的低保也给撤消了。从今年春节开始他只能到北京已乞讨为生,即然总理真想体察民情就理应自行按排调查的对象,我们认为像这样的群体才是总理应该关心的对象。不应该听从大连市委的摆布。大连市市委给你制造作秀工程,借你的形象来掩盖大连市的真相,在大连市能有社会公平正义吗?

听了他们的真实述说,我认为百姓的要求并不过分,他们述说和网上传播民间给温总理的绰号眼泪总理,影帝作秀形象总理是名副其实。

三是维护司法公正,

在大连市更不要谈司法公正,2000年以来,大连市公检法在大连市市委孙春兰张成寅夏德仁的领导下,枉法裁判,制造出一批批冤假错案。虽然大连市的上访人经过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最高解决信访问题部门的批示,但是大连市市委市**仍然无动于衷。虽然将公、检、法、信访局局长及政法委书记全换掉了,但是新上任的几位领导,在辽宁省省委书记王珉、陈政高和大连市市委书记夏德仁、李万才、里景瑞的带领下,还继续步张中、张继先、娄玉华等人的后尘。在解决信访问题上,采取镇压、推诿、敷衍、拖延、的办法。只不过是从前台转移到后台继续操纵大连市信访工作。自从政法委书记张世坤、王平、信访局局长宋诚、公安局长王立科、法院院长李威、检察院院长李建伟新上任后,大连市信访工作的造假工程更上一层楼。大连搞的就是“假、大、空”、“形象工程”!向中央领导搞“假承诺、耍心眼、玩文字游戏。他们不仅在辽宁省大连市造假、报假。还带动国家信访局帮助制假、报假。面临大连市市委市**领导的诸多问题,国家没有人来追究他们的责任,反而市委市**的腐败官员还能各个升官发财。这就是大连市维护司法公正的结果。

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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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0/29/2011 12:46:00 AM
1楼

四是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在大连一提到人民的民主权利,不由的想起了大连市市民都没有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大连市基层的人大代表选举,是用金钱收买街道和居民委的干部们来定位的。在大连市市委的领导下,任何造假都是从基层开始。一提到大连,人们不由的想到了清晰的空气,蓝蓝的天,绿绿的草,还有深蓝的大海,美丽的海滨大连。可是以孙春兰、夏德仁为首的大连市委领导把一些高污染的项目引进大连来,这好比在大连放了颗原子弹。大连市民以后将在白血病、畸型儿中度过。

五坚持反对腐败

是什么致使官民关系如此剑拔弩张?

原因当然很多,但最直接的、最经常的原因可以一言以蔽之:是腐败!是官员的腐败!是官员史无前例的腐败!是官员史无前例的穷凶极恶的腐败!见过的腐败,没有比见过大连市市委、市**这么腐败的!

谁也无法形容当代大连市各级官员的贪污和各个领域的腐败严重到什么程度。在全国各地大的,小的腐败贪官纷纷落马,可是大连市我们没有出现一个腐败贪官,政治人物和演艺人员最擅虚情假意,但演艺人员因为表情丰富,总考第一。政治人物要假哭,得挤眼泪,得折腾半天,而剥夺百姓的信任,处处妖言、处处谬论、处处混话应对市民,别以为市民在沉默。虽然大连市**下大气力封锁了民意,但市民在拆穿他们。基本上主流媒体和网络封锁了市民的声音,但市民不泄气,现在是信息网络时代,市民总是千方百计拆穿他们。市民们留下一个记录:对大连市的腐败官员,别以为没人抗争。大连市的市民从未沉默!大连市是一座畸形发展的城市,大连市是一座让市民失望的城市。从网上有关材料和视频来看,辽宁省和大连市的腐败的确是从高层开始。直接关系到了李克强和地方的勾结。视频;大大连一座失重的城市。

我问;你们是否了解李克强在辽宁提出的“五点一线”?和大连的“十二五计划”.

答; 2006年到现在网上都有报道,

网上报道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克强到大连市进行工作调研。他强调,要把近期开发与长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有重点、有步骤地积极推进“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加大招商力度,抓好项目落实,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实现滚动发展,努力构筑沿海与腹地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开放与发展新格局。从省委书记到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辽宁省大连市下了如此大的力气,究竟老百姓在他的“五点一线”工程中得到了什么收获,这位人民的副总理又给大连市老百姓带来了什么样的温暖。还是把辽宁省大连市建立成了坚不可摧的腐败堡垒。独立王国。李克强在辽宁省利用了“五点一线”培养一批自己腐败势力后,进了国务院又提名保升张文岳为辽宁省省委书记,震撼全国的非法集资大案蚁力神天玺集团,是张文岳一手创办,辽宁省有多少百姓深受其害,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像这样人在你的提拔下成了省委书记。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把在吉林省的腐败官员你的知青之谊王珉调到辽宁省,继续维护“五点一线”的腐败堡垒,独立王国。

看来是在李克强的保护下孙春兰,张成寅和夏德仁在大连市开始就搞渎权专制,把大连市的几大国有企业改成所谓的股份制,趁机把国有企业变为私有,来收买高官,他们心中明白只有这样高官们才能给他们做强大的保护伞。把生气勃勃的北方著名不冻港、大连港深水港港口变成一个大型建筑工地。变卖了大连港以东的土地,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变成了大连港集团股份董事长孙宏的私有财产。
7.16火灾,大连港集团,在李克强的保护、孙宏大力配合下没有追究任何责任。

大连市几位书记在大连的贡献

网上报道了孙春兰在大连时就建立了PX项目,由后来的俩位书记张成寅、夏德仁建厂和开工生产。这三位书记从PX立项到生产都是暗箱操作,大连市民一直被蒙在鼓里,PX项目是官员和**的利益一致的,与百姓的利益相违背。这几位书记们是肆无忌惮典型的以权换钱,又以钱换权。诸多高官都有股份,大连市腐败官员草率上马就是为了急于捞钱,捞钱的目的就是进京买官,进入国家高层。夏德仁为了尽快进京,加快了捞钱的步伐,大连百姓都知道大连新的机场在建设,可旧的机场还继续扩建,这正是在制作工程变法捞钱,全国各地机场的腐败官员纷纷落马,夏德仁怕自己的行为暴露,亲自带领机场老总到北京找李克强为他们担保不被抓,为了双保险他又带着机场老总到重庆找薄熙来,再次担保不被抓。事情并不像机场老总想的那样,在大连他一下飞机就被带上手铐,在其亲属家抄出现金十个亿多处房产等等。而夏德仁在大连指政十二年,他们一撮的执政行为大连老百姓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就PX项目的游行来说,确实把老实的老百姓都给整急眼了,高喊口号严惩夏德仁。夏德仁在李克强、李源潮、王珉、陈政高等等的保护下如愿以偿,能逃脱人民高呼严惩对他的制裁。辽宁省大连市在李克强、李源潮、薄熙来、王珉、陈政高、的提拔下个个都如愿以偿,孙春兰捞完钱进了北京,张成寅捞完钱进了辽宁省,夏德仁也疏通关系想进财政部,没能如他所愿而做了辽宁省副书记,这样的一帮人升官让世界和全国人民看到了对中国制度的失望。

大连市新书记唐军又干什么

网上报道了2011年8月14日世界人民通过PX项目关注的唐军书记,到大连市任市委书记四个月,在大连市每次换新的领导,大连的百姓都抱有希望,但是每次的希望都已失望而告终。来的领导都是换汤不换药,千篇一律都是维护腐败官员的地位和利益在奋斗。孙春兰、张成寅、夏德仁是这样唐军仍然是这样。2011年8月14日大连市市民为PX项目到**时,唐军用欺骗的手段在大连赢得学生和百姓的拥戴和一直好评,让他们误认他唐军书记是好人,是为百姓着想的“好官”。就让上访人也觉得就快看到春天了。你唐军书记既然想叫百姓拥戴和好评,做一个好父母官就应该礼贤下士,亲自到百姓家中用心体察民情民意解决百姓的疑难问题。然而PX项目却借着“为老百姓生命安全着想”仍继续生产,未见有停产的准备。而大连市进京上访人数仍居全国首位,从孙春兰,张成寅,夏德仁开始就是镇压上访人罪魁祸首,大多数上访人反映的就是公检法及市委市**的腐败官员的情况。2003年孙春兰在傅家庄园林招待所成立的疑难案件办公室声称是解决冤案的场所,实际上就是给上访人建了个“地狱”,孙春兰用黑干将胡世俊管理疑难案件的处理。然而他却把这变成了敛财的一个主要手段,非法软禁、拘留、教养等,肆意践踏上访人的人身合法权益,任意践踏法律为截访、控访输送资金,他们利用信访工作为便,向各涉案单位索取大量钱财,以来满足他们的腐化的愿望,便于他们挥霍。孙春兰的心复干将,在国家号召尽快解决信访问题大的形式下,唐军还是重用了胡世俊。继续阻挠解决信访工作。

由上可看出:上从国家级领导、下到市级领导都已经成立了一个新的“小国家”。还记得王珉去大连市调研的那个清水洗街的“皇帝待遇”比国家主席排场都大,可见大连市怕谁,王珉怕谁,国家级的那位领导李克强又怕谁!背后有一个“国家”支持的还有什么可怕的。

[font=Verdana]作者:世上人
[/font]2011.10.20

发表于:10/29/2011 12:48:00 AM
2楼

大连市法院枉法裁判镇压百姓

控 告 状

控告人:仇杰男,51岁,汉族,残疾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玉胜路18号3-7-1号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张中书记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长:邹岩,姜世元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姜庆涛,牛小琦,谭红梅等人;


由:由于辽宁省大连市委、市**的官员腐败、市政法委书记、張中等人,腐败受收贿赂,以权代法长期不履行职责包庇纵容大连公检法滥用职权、枉法裁判、贪污受贿,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中院)和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简称:区院)十一名法官收取贿赂达几十万元。在利益的驱动下使两级法院串通大连市房地产管理局中山房地产管理处(简称:中山房管处)和大连市伯远房地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伯远公司),大连渤海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渤海),制造伪证,毁灭主要证据,公然对我提供的原始证据不予采信,故意枉法裁判,造成仇杰父亲一个抗日时期离休干部,母亲有50多年党龄的老同志,被前后冤死在只有建筑面积为33㎡,没有暖气旮对门的房子里。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

2、依法撤销大连市中级法院(2005)大民房在终字第3号、第4号枉法判决书;

3、依法赔偿各种经济、精神损失。

事实与理由;因88年新亚酒家扩建改造与仇杰家置换房,双方签订了搬迁协议,1:主要内容为仇杰家解决四套房(一套住旧房加拾捌万元)渤海解决二套后,由于涉及到单位投资问题,我家与“渤海”中山房管处签订了搬迁协议。2:主要内容是“渤海公司”给仇杰家安置两处房,其余投资给“中山房管处”,由于我父亲是“伯远公司”抗日时期的离休干部,所以仇杰家又与“中山房管处”、“伯远公司”签订了搬迁协议书。3:主要内容是“中山房管处”、“伯远公司”给仇杰家安置两处住房,按照以上的协议,仇杰的系属单位支付了动迁代建费29061元给“中山房管处”也称其收到代建费。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按协议要求,仇杰家该交该做的全部完成了,可他们却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协议,一拖就是十几年。但中山区法院的法官谭红梅在仇杰不懂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串通被告要求鉴定我的原始证据为由,骗取我的签字和原始证据(毁灭主要原件),串通被告伪造假材料进行鉴定,五个多月后拿出一个有问题的鉴定,我当场提出质疑,并多次要求重新鉴定,但谭、刘利用手中的权力,极力袒护被告,拒绝我的请求,在整个庭审中压制我,不让我讲话,并庭审一年四个月,做出枉法裁判。

2002年11月市检察院正式向区院抗诉。

其一,双方提供材料中的印章,根据公章管理发的规定:(公章注册备案后方可启用)应该以公安机关注册备案的印章为样,而不应该随意采取哪一方的样本,法院认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其二,只鉴定了一份通知显然依据不足,事实已经收取了我的代建费29061元,中山处也称其收到代建费,应当履行协议,区院法官张同臻、刘燕青对市检察院的抗诉置若罔闻,根本不理睬,还是维持原枉法裁判。为了维权,仇杰向市中级法院上诉,但区院却极力阻挠,迟迟不交出我的上诉材料,市中院多次催要,才交出我的上诉材料,市中院审理后判决事实不清,用法不当,发回重审,此案发回区院、区院法官姜庆涛、牛小琦、曹广群们依然枉法裁判。更令我痛心的是,一审毁灭了仇杰主要原件,而三审却以无提供原件为由,结束了这场闹剧。这次中院开庭审理中,被告在庭上对我进行诽谤,中院的法官邹岩、不允许仇杰进行辩护,声称仇杰再辩护就把仇杰请出去。并在审理过程中、邹岩收受被告的宴请上酒店,仇杰发现后反映给市政法委书记張中后、受到好处的張中不但不追究、并和审理案件法官邹岩、姜世元、华云捷代理审理员徐红,受收贿赂后,目无党纪国法,以权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并批示维持原判,仇杰的证据不予采信。,中院的法官邹岩依然串通被告造假,做出与自己(2004)大民在终字第9号;中级法院(2005)大民房在终字第3号、第4号民事判决自相矛盾枉法裁判。

综上所述,能看出大连市委、市**、市政法委、法院法官在审判案件中受到利益驱动下,把他们的权力驾于党纪囯法之上,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其行为已触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32条、第33条《刑法》第254条、第399条等规定。请求上级机关査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尊严。


具状人:仇杰13591399264
2011年10月20日


大连市市委就是公安局的坚强后盾

控 告 状

控告人:仇杰,男,51岁,汉族,残疾人大连市甘井子区玉胜路18号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张中书记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张继先局长、董副局长、唐淑华处长、吴军处长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巡警支队;交通支队四大队、翟山泉、王军、刘志军、等四名干警


由:由于大连市委、市**、市政法委书记、張中、市原公安局、局长張继先腐败受收贿赂,而造成大连警官腐败黒恶势力强大、利用职权任悥非法毒打、拘禁、伤害、谋杀百姓、伪造一切假鉴定和徦证据,伪造假材料向中央回报,来包庇犯罪。

请求事项:一、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

二、依《赔偿法》之规定赔偿我由此所造成各种损失

三、公开赔礼道歉

事实与理由:04年3月23日晚,20点40分许,我乘坐303路公交车回家,上车时已刷卡,但车上的修理工和司机叫仇杰再次刷卡,发生争执,两人动手打仇杰,引起仇杰精神病发作,司机拨打了110。四大队四名巡警到场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和司机、修理工对我进行一顿暴打,并强行把仇杰扔下车拖到路边。当仇杰醒來时说:“警察打人。”其中一名警察采取法西斯手断对仇杰的背部又狠狠的踢了一脚,使仇杰当场休克过去。他们随即驾驶110警车扬长而去。经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右七、八、九,左八、九、十肋骨骨折,第八椎体压迫骨折,根据人体重伤鉴定准则已构成重伤害,根据伤残鉴定办法鉴定我为五级伤残,终身丧失劳动力70%。

案发后,仇杰家人到大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四大队报案,要求依法惩治伤害凶手,并赔偿各种损失及支付医疗费用。但四大队不但不接受仇杰的报案,反而采取法西斯手段用暴力将仇杰家属赶出门外。并扬言:你要告的人里、有市公安局董副局长的亲属,就平你还想告等着吧,为讨公道,仇杰家人将巡警四大队滥用职权,造成人身伤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反映到市巡警大队和交通大队。巡警大队翟山泉等人徇私舞弊、伪造口供、隐瞒事实真相,并做出虚假鉴定,对仇杰椎体压迫性骨折不予鉴定,枉法将仇杰重伤篡改为轻伤。在利益驱动下官官相护,并说:“本单位四名伤人干警和当事人全找到了,我们不会立案侦察,你爱告就去告吧,我们有特权!”仇杰家人给董副局长打电话,董副局长为了包庇此事说:“我查过没有次事”,仇杰依《宪法》第四十一条申诉至大连市委、市**、市政法委、书记張中、市公安局、局长张继先、唐处长、等人没想到他们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同样官官相护,对这种明显伤害的犯罪行为百般抵赖,并说:“象这样类似的案件太多,打人是公安的权力,你有能耐就去联合国告吧!”此时才真正认淸大连市委、市**、市政法委張中、市公安局張继先、董刑滨、唐淑华的黑恶嘴脸,充分体现了大连市公安局执警为公执法精神。

无奈仇杰为讨公道只好进京上访,被大连市委、市**、市政法委书记張中、市公安局局长张继先、唐、吴处长、等人以权代法为了包庇犯罪,三次非法拘禁仇杰,两次市安康医院76天、拘留所10天进行迫害。仇杰上访是公民合法权利,他们关押仇杰,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8条、第254条、第397条、第402条、第417条;《公务员法》第53条;《警察法》第22条等之规定,请示上级机关依法严肃查处,被告人犯罪行为给冤民公道,依照《赔偿法》第3条、第26条、第27条;《行政诉讼法》第67条;《民法通则》第121条等之的规定,应赔偿仇杰各种经济、精神损失。


具状人:
仇杰
电话:13591399264
2011年10月20日


大连市市委买通北京警察镇压老百姓

控告状

控告人:仇杰,男,51岁,汉族,残疾人,辽宁省大连

被控告人:北京市人民**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被控告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局长、预审处处长、预审员、派出所所长、民警王鹏、張福明等。

被控吿人;北京市劳动教养人员调遣处、五大队、李长锁、郑子恒。

案由:大连市委,市**买通北京东城区分局局长、预审处长、预审员与派出所所长、王鹏、張福明等,调遣处五大队队长李长锁、郑子恒们在利益的驱动下,接受大连好处后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权代法非法迫害身患重病(心脏病、一级精神病)残疾人仇杰,其行为已触犯律。

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

二、要求撤销2008年7月11日作岀(2008)
第3588号劳动教养决定书。

三、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各种损失。

事实与理由:2008年5月4日早上7时50分许,仇杰因伸冤无门的情况下,拖着重病的身体,在北京东城区东交民巷处冐着生命危险拦截温总理的座驾,依照《宪法》人民是国家主人、人民有事找人民总理是公民行使的合法权利,但被控告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以权代法、以扰乱公共秩序罪为名迫害残疾人仇杰。刑事拘留后劳教一年,(要是正常人也只有是行政拘留10天)发送调遣处后,调遣处的五大队李长锁、郑子恒在受到利益唆使后,对残疾人仇杰利用牢头狱霸四人进行24小时看管迫害,并且郑子恒亲自动手对仇杰实行酷刑,随后送往集训队想进一步加大对其人身和精神摧残。仇杰即使拦截了***总理的座驾,也是事出有因(伸冤无门),况且东交民巷并不是公共场所,只是一条马路。既不在市区,也不是办公场所和广场,故以扰乱社会场所秩序罪不成立,最多只是违反交通管理,据此,被告人以扰乱社会场所秩序罪是强加给仇杰的罪名。

据《行政处罚法》第10条规定,公安机关只能作出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其他处罚,《且本法》第3条、第4条、第8条、第9条、第30条、第31条、第41条,《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14条,《刑法》第18条等之规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作出处罚,仇杰作为一级精神残疾人和身患重病(心脏病)即使违法也应免除处罚,何况并无违法之处,据此,被控告人作出对仇杰劳动教养一年是迫害,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被控告人上述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97条、第402条,《公务员法》第53条等之规定,请求上级机关严肃查处,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非发侵害。

具状人:仇杰
联糸电话:13591399264 2011年10月20日

发表于:10/29/2011 12:48:00 AM
3楼

大连市委市**是公检法的渎职犯罪的保护伞


控告状

控告人:
陈风云50岁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中市区中南路34号

被控告人:大连港集团现任总经理孙宏、书记朱宝学、刘伟、薛惠全、刘兆军、曲高义、魏伟、赵忠君、于文、姜海莲、宋安国,杨宪臣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市委、市**,孙春兰、孙广田、胡世俊等人。

被控告人: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张中、王琪

被控告人: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张继先、唐淑华、王正乔、刘晓东等人。

被控告人:大连港公安局局长王启迪、王副局长、刘家福、薛文儒、王基馥等人。

被控告人:大连市检察院院长娄玉华、葛延民、李处长等人。

被控告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董国建、陈向贞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全慈、孙皓、姜世元,李同新、赵男、林驰等人。

一、案由: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渎职犯罪,贪污受贿罪,枉法裁判罪。

由于辽宁省大连市市委(原)书记孙春兰、市政法委书记张中、市公安局局长张继先、大连港公安局局长王启迪等人,长期不履行职责,包庇纵容大连港务局官员和区法院、市法院多名法官,收受贿赂,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将一起故意投毒案件和持有毒品罪的刑事犯罪分子杨玉凤,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大连市市委书记孙春兰等领导敢徇私枉法,在2001年4月6日,大连市公安局出具的局刑事技术大公刑技字(2001)第051号鉴定书的若干天后,又重新伪造了一份大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公刑技字(2001)第051号鉴定书,另外,对原有的审讯笔录及庭审记录等都进行了偷梁换柱的篡改。主要是只因为杨玉凤掌握了地方官员的贪污腐败证据和事实,就能逃脱刑法的制裁,所以造成我进京上访。

二、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

(二)、请求依法解决问题。

(三)、请求依法赔偿一切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事实及理由:2001年4月5日清明节,大连港甘井子港务公司职工杨玉凤迫不及待的到6号门岗水房蒸饭处,将事先准备好的亚硝酸盐投入我的饭中,我劳累一上午吃午饭时,感觉饭里有异味,便不再吃了,十五分钟后感到恶心,经医院诊断为中毒,向大连港公安局甘井子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报告刑警队,刑警队赶赴现场,初步确认杨玉凤是投毒故意杀人尾随,当场刑警把杨玉凤抓获,在包里搜出亚硝酸盐250克,大连港公安局认定杨玉凤触犯了《刑法》第232条,为故意杀人罪,已将她投入法网。但因杨玉凤的父亲买通大连港务局和港公安分局的领导,他又掌握了领导们贪污行为,所以港务局、港公安局的领导们为了包庇自己的贪污行伪,对故意杀人尾随得杨玉凤作出了治安拘留15天的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私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向大连市委书记孙春兰反映次案,大连市公检法得到孙春兰的批示后成利了,由政法委牵头一条龙造假小分队、公安局造假毁证,法院故意枉法裁判。检察院滥用职权不作为,导致大连市公安局把本案推向检察院,检察院推向法院,法院又推向公安局,形成恶性循环,互相包庇,导致案发十年,投毒者被层层保护,受害人欲告无门。
他们的刑违已触犯《刑事诉讼法》第86条《刑法》第399条、第232条、第254条、 第350条、第397条、第399条、《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32条、第33条《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他们的权力已经凌驾党纪国法职上,他们的行为是歪曲法律、肆意造法。请求中央领导关注此案,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


受害人:陈风云

联系电话:13940893284
2011年10月20日


大连市市委包庇公安局掩盖事实真相毁灭证据

控 告 人:高云,女,44岁,汉族,农民,辽宁省大连普兰店市南山路215号。

被控告人: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庄民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市委副书记王会全,副市长孙广田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张中、王琦、修德全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张继先、赵吉奎、唐淑华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娄玉华、葛延民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区委副书记孙佩丽,区政法委副书记高景龙,区公安分局局长咸金奎、魏旭刚、徐斌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阿尔滨公司孙友利,吴兴年,孙作跃等人。

案由:合伙职务犯罪,渎职侵权,包庇合伙报复故意杀人犯团伙。

由于辽宁省大连市市委、市**、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王会全、孙广田、张中、张继先、王琦等人长期不履行职责,包庇纵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区委、区**、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咸金奎局长、魏旭刚刑警队队长、徐斌法医等收取贿赂,在利益的驱动下,区公安局帮助凶犯制造假现场,把一个团伙杀人案变成了自杀案,因为疑点重重,我们要求立案,由于大连市市委、市**的黑暗,为了达到不给立案的目的。在没有经过家属同意下,辽宁省省委大连市市委于2003年12月20日,将尸体强行火化,毁灭证据,毁尸灭迹,掩盖事实真相,骨灰至今下落不明。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

2、要求依法查清解决。

3、请求依法赔偿一切费用和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00年12月25日孙作跃打电话说:“你哥哥早上六点钟从工地上走了。”我们经多处寻找,2001年1月2日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火葬场找到了惨死的哥哥。为了弄清楚哥哥的死因,我到工地了解了一些知情人,有证人说, 因拖欠工资问题我哥与包工头孙友利和孙作跃发生了多次争执,并被欧打过多次,孙友利还扬言要我哥哥的命。当天晚上我给法医徐斌打电话询问哥哥的死因,徐斌说:“做案手段十分高明,看现场是他杀。

可是2001年1月6日,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法医徐斌对尸体进行解剖,结论是“自缢死亡”,他说;左臀部2.5厘米宽、5.5厘米深的伤口是现场树枝刺的。当家属强烈要看树枝时,他说树枝找不到了,更为荒唐的是,2003年10月16日,徐斌又拿来两根树枝说,5.5厘米深的伤口就是这两根树枝刺的,现场竟没有一滴血迹,事实证明现场是伪造的。鉴定后魏旭刚、徐斌等人下令从此家属再也不允许看望尸体。他们为了毁灭证据,他们故意将尸体置于高温下让它高度腐烂,面目全非。法医徐斌徇私舞弊,掩盖事实真相,已触犯《公务员法》第53条;《警察法》第22条等之规定。

无奈之下,我进京上访,此案于2003年9月25日由市委副书记王会、副市长孙广田、政法委副书记王琦等人亲自包案,他们伙同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区委副书记孙佩丽,区政法委副书记高景龙,区公安分局局长咸金奎、魏旭刚、徐斌等人维持“自缢死亡”的错误定性。对此决定我强烈不满,一个月进京数十次,他们害怕腐败事实真相败露,王会全敢徇私枉法,官官相护,亲自下令将强行尸体火化。

这十一年来高云不但没有为哥哥讨回公道,自己被大连市公安局诬蔑为精神病不说,六十周年大庆期间,在大连市市委夏德仁的指示下,普兰店丰荣派出所李晓杰所长派人,24小时轮流对高云向看犯人事的看守,不仅仅如此,就连丈夫和儿子还受到了牵连。
在2009年两会期间,金州区公安局,刑警队长魏旭刚多次亲自到高云儿子学校,逼迫儿子阻止高云进京讨公道。魏旭刚在高云儿子身上没有达到目的,又频繁骚扰高云的丈夫,使得家庭无法正常生活,经济受到严重损失。今年两会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冤假错案非常重视,并且明确提出要解决信访问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而大连市从2月26日开始对高云家进行骚扰,普兰店丰荣派出所的片警王义国几乎每天都到高云家。李晓杰所长多次到家询问高云在不在,还威胁高云的丈夫说;让你老婆回来吧,去北京也没有用。同时街道蒋主任也到高云家骚扰。现在两会已经过去了,大连市解决信访问题仍然无动于衷。
本案被告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2条、第254条、第350条、第397条、第399条等规定,由于地方保护、层层包庇,致使我兄长命案,久告无果,且状告无门。将有头案变为无头案。悬案十一年没被立案!万望领导在百忙的工作中关注此案,使执法部门能真正公正执法,让普通老百姓看到法律的严肃和公正,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彻底清除公安队伍中的黑恶势力保护伞,为百姓申冤,依法严惩凶手。

控 告人:高云
联系电话:13795115717
2011年10月20日

发表于:10/29/2011 12:49:00 AM
4楼

同一个单位的职工享受的却是一国两制的待遇



控告人:
王虹,女,60岁,家住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镇,工作单位是金州区农发局水利试验站。事业编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农发局党委副书记刘茂成,以公权谋私利、乱作为,打击报复举报人。

请求事项:1,依法追究当事官员的责任。2,依法解决问题。3,依法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事实与理由:

1993-2003年间,因实名举报单位前党支书记姜永成贪污腐败涉案40万后已被查处。姜永成串通当时为党委副书记的刘茂成对我打击报复,以偷梁换柱的办法将我的事业编,错位为企业,强行办理退休,在2000年-2001年期间医保却是事业待遇,2003年他们又发了一个企业医保证。这种其说不能其圆的做法纯属于违法乱纪,他们明里给我企业退休,暗里却把刘茂成之妻王菊香的企业转为事业编制,现由鸽子塘水库退休。保险编号604773,社保号210221560124064。

农发局科长阎长峰之妻王桂荣,原是水利商店职工,保险编号为606645,社保号为210221580123060(企业保险号0784625与我是同一单位),但她享受的却是事业待遇,难道说同一个单位的职工享受的却是一国两制的待遇。

2009年7月21日,局里说我无理,我不服,因为刘茂成主办此案。他一手遮天,隐瞒事实真相,欺上瞒下,对中央首长督办案,他依然造价蒙骗,真是胆大包天!原因是:我们职工联名举报的时间是1998年1月10日,而他们给答复却拖到2007年。这种事怎么能发生在国家机关?!太荒唐!

很明显,在如此长的时间里,他们篡改、销毁,进而编造谎言,而后说我们举报失实,我不能服!然而,刘茂成的老婆王菊香由一个企业的下岗女工转为事业编制可是铁的事实。为什么她可以办?那是因为她是党委副书记的老婆,他们可以,以权代法,还有别的说法吗?我要想知道,我为什么不能转为事业编制?况且,我从来就是在事业单位上班。更让人想不通的是:我的事业单位医保卡已经发到我手,这又怎么解释?不就因为我和水利局打了十年官司(1993-2003),因为他们违法乱纪,他们输惨了。所以他们对我恨入骨,千方百计对我打击报复。我想知道:人事局转企业为事业编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如果人事局做的正确,就应当为我转为事业退休。否则,就应把王菊香和王桂荣退回企业。因为王菊香本是一个企业的下岗职工,原本就是企业职工,而我本来就在事业单位上班,为什么我不能转?!

对于我的上访要求,国家信访局曾来连督办过,我非常感谢!

此后,我又多次进京,是因为大连金州**给我的答复全都是由刘茂成一手策划编造的。每次都是歪曲事实,蒙蔽上级领导,故意拖延时间,压制上访。更有甚者,刘茂成现已胆敢销毁账目、证据。真是目无的党纪国法,胆大包天!

我多次进京控告金州区农发局党委副书记刘茂成,以公权谋私利,乱作为,权贵自肥,打击报复 举报人,至今没有结果。

2010年6月30日进京,国家信访局开具(2010访复字10007号)告知单,7月8日省信访局,接待员告知:此案已于6月30日结案。7月14日到大连信访局不接待。只好给信访局长宋成一封信,连发3封信杳无音信。

令人费解的是,本案2009年1月13日国家信访局网上显示关注此案立案督办。此后2010年3月中纪委督办此案。近期得知:属于组织研究的。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特权。***: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做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我举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什么能被某些人神不知鬼不觉的结案了呢?!国家信访局,中纪委的政令形同虚设?!是谁官官相护?是谁打击举报人?不仅把我变成反腐败的牺牲品!还牵连了子女及亲属,使他们无法正常生活。“官本位”意识发展到了极致!公权私用,合法、合规、还合理,这样的权利正在肆虐百姓,首长你不觉得可怕吗?此风不刹何以正纲纪、复民本!!!由怎能让温总理的“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真正落到实处?

王虹举报领导腐败,遭受打击报复史实录
1992年11月4日,调人金州区三十里堡水利灌溉试验站上班,任“成大公司”经理部经理。 1993年6月,时任试验站站长姜永成怀疑我账目不清,强行停我工作一个月,账目查清后复职。 1994年6月30日,与水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995年,姜永成再次怀疑我账目不清又停工作,停发工资,经局领导调解无果。 1996年2月,我到反贪局实名举报姜永成贪污、挪用公款30万,涉及原局长李国强等领导。 1996年3月,我到国税局实名举报姜永成偷、漏税。经查姜偷、漏税157000元,处罚款10万元;又到工商局举报,经查,超范围经营115000元,罚款2万。为此国税局奖励我3000元(国税局经办人张启广)。自1996年2月12日举报到检察院至1997年12月8日时隔22个月才立案。姜正是利用这充足的时间销毁了账目和证据!因实名举报,自95年——99年末未发工资、公积金、取暖费、换季防暑费一概没有。 2000年12月19日,诉至法院,要求补发工资。2001年6月26日,由于水利局和姜不提供工资标准,法院只能按社会平均工资330元判决。当时实际平均工资每月600元。2001年12月13日,判决书送达。2003年4月,申请执行。2003年5月,拿到13200元(40个月)工资。还有20个工资没有拿到. 2001年水利局发给我试验站医保卡。02——04年每年都加收了40元高额医保金

2003年11月20日,水利商店又发给我一张医保卡。2004年5月9日,水利局也收取了40元高额医保费。有收据为证。

由于领导对我打击报复,致使1997年大政发63号文件企业转事业的队员我没有享受到。然而他们却把自己的亲属由外单位企业转到本单位事业。举几例如下:河道——刘声华——94、2、1转入,保险编号607276。水资源——陈俊娟——96年8月转入,保险编号604320。水资源——王桂荣——2000年1月转入,保险编号606645。鸽子塘——王菊香——99年12月30日转入,保险编号604773。造林站——杨维深——临近退休时补办的,保险编号610260。 2004年6月9日进京上访至今。恳请首长体恤民情,加大督办力度,给我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

控告人;王虹
电话:0411-87361092
2011年10月20日

整治腐败、纠正错误,刻不容缓

控告

控告人:
姜治君,家住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磨盘乡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市委领导;市信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委领导,民政局局长,信访局局长

被控告人:大连市普兰店民政局科长于俊友,办公室主任王家庆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民政局科长于俊友和安置办公室主任王家庆,仅是两名普通的科级干部,就因为没有达到个人目的,他们就敢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敢擅自降低部队的鉴定等级,还敢非法扣留了部队颁发给的伤残证。
事情还的从2007年1月5日姜胜阳到民政局报道时说起,姜胜阳2004年入2006年8月在部队执行战备任务时受重伤,部队卫生部门为他做出伤残鉴定,定为六级伤残,同年12月份退伍回到地方。与同一部队是因病在部队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一名战友,同时退伍到本民政局报道,当时民政局于俊友对那名战友说,“你是在部队因病鉴定为六级的,回到地方我们不接收。”转过头对姜胜阳说:“你是执行任务而受伤,鉴定为六级伤残,我们接收。”然而事情的落实结果却恰恰相反,那位战友却享受到了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而姜胜阳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待遇,却被普兰店民政局擅自从部队所定的六级改为九级待遇。

姜胜阳六级伤残的待遇,为什么就被民政局强行的剥夺了呢?为此姜胜阳百思不得其解,向人询问,听别人告诉他,只要到了普兰店民政局的伤残军人,必须向于俊友交好处费,能交上的就能保住部队鉴定的待遇,没有交好处费的就的降级处理。

普兰店复员退伍安置办为了达到受收贿赂的目的,对姜胜阳进行威逼,安置办公室王家庆对姜胜阳的父亲说;你的儿子鉴定六级伤残,就等于过去的老伤残二等甲,基本上丧失劳动能力,健康人都下岗了,像他这样的人那个单位也没有要的。我看你还是自谋职业吧,你同意自谋职业我保证你能拿到六级伤残待遇。一年下来六级伤残待遇也能够他吃饭,吃药的开销。还能给他保证六级伤残的待遇。在王家庆的威逼下姜胜阳与他们签订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姜胜阳为了能够保住六级伤残鉴定的证据,违心的签署这个不平等条约,签订协议后,大连市普兰店民政局不仅敢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普兰店公证处,公证过的六级伤残待遇,强行改为九级待遇。从这一事实不难看出辽宁省大连市官场上的腐败根源有多深。

无奈姜胜阳的父亲找到大连市市委、市**领导们和民政局领导,但都无结果,被迫走上了长达五年上访之路。今年两会,我到国家信访局送进久敬庄,被大连市**接回家后。对我进行恐吓,3月10号晚上9点钟,当地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到了我家,对我说:你怎么又去北京了,为什么不给我们打个招呼,以后在去北京时必须跟我们打个招呼。时隔第二天早上大连市普兰店磨盘乡派出所姓曲的警察一行两人,又到我家以要见我儿子为名,一名警察将我拦住,姓曲的警察直奔我家电脑的房间,自行将我家电脑打开,说:“你为什么又在网上举报你的案件。”这就是在大连市腐败**的领导下,警察擅闯民宅镇压上访人的铁证。次日有一所长带队声称要见我儿子,当他们得知我儿子在大连看病时,强行将我拉上警车逼迫我到大连找回儿子,在警车去往大连的路上所长对我说:“你知道为什么要见你儿子吗?见你儿子,这是大连市**的指示。大连市上访那么多,你看给谁解决过,上访有用吗?”这就是大连市市委。**对上访人的忠告


控告人:姜治君
电话:1313046783
2011年10月20日

发表于:10/29/2011 12:50:00 AM
5楼

村委会的权利大如法

控告状

控告人:刘治利 被控告人:金州区三十里堡北房身村委会 事由:1984年我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北房身村村委会签订承包北山水库养鱼合同。合同期限是1984年至2000年17年期限,但是在1993年北房身村委会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在利益的驱动下,北房身村村委会目无党纪国法,不顾老百姓的利益。自1993擅自将水库转包给第三人,致使我长期投资投放的鱼苗无法经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使我们全家无法正常生活。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北房身村村委会长期以来,对我们家进行打击报复,在北房身村村委会的执政下,我们家仅仅是养鱼合同被撕毁合同。1999年村委会在第二轮土地延包调整中,将7.42亩土地分成三段,两头分给我们家,侵害了我们家应与同村村民同等享有的待遇。而且就因为我进京上访,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将我拘留10天。不仅在经济上给我们家巨大损失,精神也带来巨大的伤害。直接影响到了我女儿的工作前途。牵涉到了女儿一生是幸福。可是辽宁省省委,大连市市委到今天还继续迫害我们全家,就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我的用户名里又出现没有公章,没有单位,没有时间的红头答复意见书

编号为21455321318388457188,一个小小村委会制造出来的纠纷,到了国家信访局都无法纠正,从中不难看出辽宁省大连市**的腐败已经深透到国家机关里了。这就是时任大连市委书记夏德仁、政法委书记张中、信访局长宋成、信访局副局长驻京办事处项英智、胡世俊,他们继续制假造假,欺蒙中央的铁证。

因此恳请:党中央,国务院,国家信访局核实,解决


控告人:刘治利。
电话;13109813864
2011年10月20日

村**撕毁合同,重新分地,法院枉法判决

控告状

控告人; 刘治利,男,住辽宁省金州区三十里堡镇北房身村袁家屯3号

被控告人;辽宁省高级法院。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张中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法院院长郑全慈审判长赵全胜审判员赵慧芝。

被控告人:大连市金州区法院院长张强审判员葛丽艳。

被控告人:金州区三十里堡镇北房身村村委会领导。

一、事由:

1、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

2、使用法律错误,枉法裁判。

被告:原一审法院(2003)金民合初字第344号,民事判决书,原二审法院(2003)大民合终字第716号民事判决书,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纯属行政部门枉法裁判案。

二、案由

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大民合终字第716号民事判决,提出再审申诉。

请求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再审。撤销(2003)大民合终字第716号《民事判决书》,撤销(2003)金民合初字第344号《民事判决书》。按北房身村《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工作方案》将依法应由刘治利、刘治顺共同使用的7.42亩土地按通长垅的分配方式分配给申诉人5.32亩承包地并赔偿因北房身村没有按该工作方案,分给申诉人土地造成损失。

三、事实和理由

1999年村委会在第二轮土地延包调整中,违背了他们制定的《北房身村,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工作方案》,不按通长垅的分配方式划分土地,而将7.42亩土地分成三段,两头分给我,侵害了我应与同村村民同等享有的待遇,按北房身村分地方案分得承包地的权利,我将此事反映到镇**。2000年5月23日,三十里堡镇**派人来处理时,作出按通长垅分配土地的决定。但7月6日,村委会又研究决定维持原来给刘治顺的分配决定,给我造成应再分得5.32亩耕地的权益无法通过北房身村分地方案来实现。给我带来自1999年至今少耕种5.32亩土地的直接损失。

北房身村将7.42亩土地分成三段,两头分给我的做法违反了《北房身村,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称:“一月六日我们又召开了两委扩大会议,认真讨论研究土地承包工作中的各项具体事宜,并形成了调整土地的方案,提交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一月七日我们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以及全体人民代表参加,并且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把两委研究的意见向全体党员代表公布,经过全体同志的讨论,一致表决通过了这一方案”。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村委会将7.42亩土地分成三段,两头分给我做法是对我的一种歧视,是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中间分给刘治顺的

就这一宗二轮调整土地承包纠纷案,政策有文件,中办发1997(16号)法律有条款,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笫四款,证据有北房身村制定的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工作方案及百姓连名签字为证,却让北房村村委会制造成了重大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在辽宁省大连市法院、大连市金州区法院法官枉法裁判下一拖就是十年给受害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在2004年10月16日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交申请再审,要求依法再审,可是到现在法院也没有立案再审


控告人:刘治利
王润萍
电话:1310981386
2011年10月20


大连市驻京办事处故意激化矛盾将我无故拘留

控告状

控告人; 刘治利,男,住辽宁省金州区三十里堡镇北房身村袁家屯3号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市委领导,信访局局长宋成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驻京办处长潘中臣,王永权

被控告人;

我叫刘冶利在6月6日早8时正在地理干活,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派出所干警王剑等4人以了解情况为由,将我押到警车,到了警车上4名干警暴的将我按进警车,强制将我押到拘留所拘留10天。

到了拘留所我才了解到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驻京信访工作组出证证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治安支队提供我2009年5月13日到北京大学非正常上访,干扰了北京大学周边地区正常的公共秩序。如果北京治安支队认为我干扰公共秩序,那他们为什么还把我放出来,还能一个月后由你们来执行,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处理意见,如果我真在北京犯法,理应是北京市公安局及相关部门在京处理此案。大连市**金州区公安局在大连市处理我的问题是违法的。我知道北京大学不是为上访人开的,去了也不能解决上访问题,我是上访人不假,我只是想让精神病专家孙东东给我做一个具有法律效率的鉴定错在那里,我并不是去上访,为什么大连市驻京办事处要混淆事实,制造冤假错案,将我非法拘留10天。

根据《信访条例》第一章第三条明文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作为大连市驻京办事处他们在处理信访问题不能积极配合大连市**处理和解决正常上访问题,反而故意激化**与信访人的矛盾,从而也违反了《违法违纪十六条》的规定,导致了不稳定因素,中共中央大力提倡和谐与稳定,大连市驻京办事处竟敢与中央精神大唱反调。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中看我的信,为一个普通农民讨回公道让我们的家庭从困境中解脱出,对那些故意造假的官员严肃处理,以体现法律公平和公正。

控告人:刘治利电话:1310981386
20111020

中央

发表于:10/29/2011 12:50:00 AM
6楼

中央精神在辽宁大连遭到阻挠

控告状

控告人 王浒;(已故)

控告继承人;王虹辽宁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五一路16-15号。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党工委书记吴建昌。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办事处主任姚岳林。

请求事项:1.依法解决问题。2依法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党中央***总书记高度重视解决信访工作的今天,辽宁省省委、大连市市委还继续与中央精神抗衡,还在继续欺上瞒下,继续阻挠解决信访工作,继续谎报、瞒报信访工作。就在20111014日我到国家信访局窗口登记时信访局工作人员告诉我,我已经过三级终结程序了,同时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我的用户名里又出现没有公章,没有单位,没有时间的红头答复意见书编号为;21455291318300498699。就在党中央高度重视解决信访问题的今天,辽宁省大连市普湾新区三十里堡街道,党工委书记吴建昌、办事处主任姚岳林,还在故意混淆是非,滥用法律,目无党纪国法。为什么辽宁省省委、大连市市委屡屡欺骗党中央,国家信访局,就没有人追究,究竟谁是辽宁省大连市的后台,竟敢屡屡与中央精神对着干。


60
年代因我父亲王浒被公安局错误羁押2172天,我们全家下乡,镇**将使用权属于我父亲的60平米土地强行分给村民朱朝臣。

在原大连市委书记孙春兰、政法委书记张中执政期间,我多次诉求无果,遂于200735日进京上访。20084月,镇**土地办、红果村委会、居民组长、双方当事人实地丈量土地,达成腾退协议,但镇**没有及时下达协议书,使得对方在此间进行通融造成变卦,致使双方斗殴不断。这就是镇**执政不利、破坏和谐的铁证。我于2009年网上举报至今三年之久,国家信访局多次转到省信访局、大连市信访局,要求尽快解决处理,但大连市这群腐败官员根本不予理睬,对老百姓的疾苦更是视而不见。可是2011530日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我的用户名里,发现了普湾新区信访局、三十里堡街道,没有公章的答复意见书。次答复意见书纯属胡说八道,一错再错,回应失当,进退失利。我手中有5本房地产执照,其中4本没有问题,唯独1514号执照竟有部分作废,请问有这样的法律文件吗?56年金县**发的房地产执照,2011年答复作废。请问,红果村强行占地是从哪年开始的?是六十年代;答复意见书的‘前三丈后三尺,割资本主义尾巴又是哪年的事?是七十年代。朱朝臣为什么占到我家60平米,依据什么?所以说大连市的三级终结答复意见书纯属歪曲事实,欺上瞒下,公然对抗中央信访精神!!!

由于父亲王浒被公安局错误羁押,使得我们家老一辈,小一辈都受到株连,父亲的问题不仅我被打击报复,我后代的前途也被毁于一旦,直接影响到儿女们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精神上和经济上都受到双重打击。

宪法、物权法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为什么在大连市就被随意践踏了呢?!尤其是 在***主席狠抓信访问题的今天,9.26精神,难道大连市**不知道吗?到如今还继续敷衍推诿,根本不把信访条例第31条放在眼里,不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理由,不重视证据,不调查有关人员,在当事人不知情不认可的情况下,拿伪造的三级终结书,改头换面应付党中央,应付国家信访局,这就是时任大连市委书记夏德仁、政法委书记张中、信访局长宋成、信访局副局长驻京办事处项英智、胡世俊,又逢国庆62周年,他们继续制假造假,欺蒙中央。更为可气的是我父亲 坚持上访路上摔伤致死没有瞑目,这是钱权交易,草菅人命的渎职行为导致的悲惨结果。如果大连市**对此案两会前不解决,别怪官逼民反我就拦截储君座驾,讨回公道,严惩腐败分子!

控告人;王浒(已故) 继承人 ;王虹    电话041187361092
201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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