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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花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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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败@ko11896425 11/16/2020 2:28: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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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控告:夏志勇,男,汉族,1996年6月18日生,住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川心小区大发路2号2栋附2号,公民身份号:520201199606180414,联系电话:13096880172 15285807236。 被告人:严秀涛,男,穿青人,1998年1月23日生,住贵州省水城县保华乡大陆村二组。现暂住六盘水市钟山区水钢片区三块田搬迁街。身份号:52022119980123097X,联系电话:19984574494。 第三人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公安分局溪北派出所:负责人:吴明国,职务:所长。住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公安分局溪北派出所。联系电话:13885067468。 控告请求: 一、请求上级党政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及有关职能执法部门负责人责令责任单位负责人依法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责令涉案单位依法履行立案执法义务。 二、请求上级职能执法调查组织部门依法查处该案后一并告知控告人或移交刑事侦查,严肃追究涉案单位负责人拒不依法立爆力犯罪的法纪责任及法律责任,依法追涉案参与 责任人员。 事实及理由: 自2020年7月20日,控告人经朋友严秀涛介绍出门打工,严秀涛以花言巧语手段把控告人带着一起到严秀涛的做工点,做工点地名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养牛村,严秀涛出租房的住处,2020年7月25日 凌晨,在控告人夏志勇觉后熟睡过程中,被严秀涛突然叫醒,突然被严秀涛用铁棒不问青红皂白就用一根铁棒给控告人一顿暴打,当时控告人的头部及背部被被告打数棒后,当场控告人被打晕,铁棒被打断,随后被告人严秀涛又用打碎的啤酒瓶,又用打碎的啤酒瓶把控告人的左手刺伤,刺伤部位深度达5公分左右, 直接见肉骨!被打现场被告人的小舅和另外一个名叫小腾腾见此情况,随即上前劝阻被告人严秀涛,小腾腾见控告人伤情严重,立即叫车把控告人拉到医院缝针包扎,在医院一共医生给缝了12针,经医生缝针包扎了伤口,控告人因伤情严重,又出现头晕欧吐现象,自己又感觉害怕不敢回被告严秀涛的住处,就自行坚持疼痛离开了危险地段。 2020年7月25日11时许,控告人因无钱入院,只好给母亲范存兰打了电话,叫母亲范存兰给发一百元红包坚持坐车回家,母亲范存兰质问发生什么情况?控告人回答母亲,回家后再给母亲说。控告人乘高铁回家后已经天快黑了。 到家后,母亲范存兰见控告人伤情严重,质问控告人发生什么情况?控告人坚持着头晕及疼痛的伤口勉强把事情的发生告诉了母亲,把被告严秀涛妈妈的电话告知了母亲范存兰,母亲范存兰立即拨通了严秀涛妈妈唐金娥的电话,在电话里说明了儿子夏志勇被被告人严秀涛打伤一事,控告人母亲说儿子夏志勇的头部被铁棒打伤伤情严重,要求带控告人到医院去打破伤风针,担心造成后遗症,被告人严秀涛妈妈唐金娥在电话里说控告人夏志勇头部严重,应立即去医院打破伤风针,叫控告人母亲范存兰急时打车到水钢医院,控告人母亲范存兰听从被告人严秀涛妈妈唐金娥的安排,立即打的士车赶到水钢医院,到医院后,被告人妈妈唐金娥和丈夫严子高也同样赶到医院,经检查,在医院已打了破伤风针。又做了一个CT检查,及打针费用是被告人严秀涛妈妈唐金娥叫丈夫严子高支付的。正开始准备住院时治疗,医生说没有床铺了,只能在大厅里住院,结果被告人母亲唐金娥说没有床铺就喊走,导致控告人结果就没有住上院,同时,被告人母亲唐金娥和丈夫严子高就回家了,控告人母子俩处于无奈,也只好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直到2020年7月28日,控告人因头部发生头晕,母亲见控告人伤势严重,母子俩只好乘高铁赶到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溪北派出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派出所称:叫控告人自己到医院去住院治疗,控告人母亲范存兰说自己经济困难!无能力自行支撑住院费用。结果控告人母子俩没有法,当天又乘5点多钟高铁回到六盘水。回家后控告人感觉头部晕、背部、手部,背部、疼痛,无法坚持。控告人母亲范存兰只好向亲朋好友借钱支助入院。 2020年7月30日,控告人母亲范存兰只好把孩子夏志勇送入六盘水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控告人因无任何经济来源,仅仅只能依靠母亲范存兰四处借钱入院治疗,在入院过程中,控告人只感觉有头晕、欧吐现象,左手总是不能用大力。在医院入院长达20余天时间,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继续交入院费用、只好坚持出院继续联系派出所,多次请求、派出所立案追究被告人严秀涛的法律责任。 于2020年9月1日,控告人母子俩请到表哥又继续以书面的情况反映材料从六盘水乘高铁到发生管辖的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溪北派出所请求立案,经西北派出所负责人的指导下,安排了职班年青民警马庆接待了控告人母子俩及表哥共三人,我们请求职班民警马庆立案,并递交了立案的书面反映材料给民警马庆,控告人共三人不知民警马庆是什么意图,随即当着控告人三人的面用电话联系了被告人严秀涛,叫严秀涛付医药费,就不追究被告的法律责任,严秀涛在电话里答应了民警马庆的说法说挂了电话。 2020年9月1日的当天,控告人三人只好乘车回家了。回家后的第二天也就是9月2日,控告人父母共三人联系了控告人之后,要求拿住院单据到六盘水市人民医院,结果控告被告双方约定到市人民医院后,被告人父母以影响社会不正当的态度恐吓控告人和陪伴的亲人,经周边民众见此情况并报了警,出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说了被告人三人的不对之处后,控告被告双方只好各自回家了。控告人处千万般无奈之下!又向西北派出所案民警马庆(18586818350)打了多次电话后,马警官又立即与被告人严秀涛联系之后回了控告人的电话,叫控告人与被告人双方到西北派出所,该所民警马警官同意把事情调解清楚。 2020年9月9日,控告及被告双方各自赶到西北派出所之后,西北派出所案民警马庆仍然没有给双方作出调解意见书?也不把控告人2020年9月1日递交书面要求立案的反映材料拒不依法立案?导致控告人从事发到最终,因此事从六盘水到贵阳来回未得到调解及请示立案的次数18余次。 直到2020年11月5日,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溪北派出所才出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该委托鉴定时间与立案时间间隔2个月之久,经控告人乘的士车到贵州医院大学附属医院法医鉴定中心之后,法医工作人员称要收取鉴定费用,控告人认为不产生鉴定费用才到鉴定中心,可是到鉴定中心只够回家的车费,无法支付鉴定费用!因无费用无法鉴定伤情,使控告人目前无法正常入院治疗,导致控告人身体留下头晕欧吐现象,左手无力的后遗症不能正常劳动生活,因此,特请示好心人士将事发的前因后果记录了下来。 笔者认为,西北派出所在理该案的一切行政执法过程中,明知事发接到报警,被告人严秀涛向派出所承诺的医药费没有服从履行?经过控告人及家属多次请求立案的事实?应依法立案侦查,案民警马庆拒不依法履行立案?案民警马庆明知在2020年9月1日收下了控告人请求立案的情况反映材料,根据法律规定,自收到立案材料之日起,应在5至7个工作日作出立案受理通知书,不立案应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书,应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基本原则性的不正当》规定,采取不正当措施的行政执法意图是什么?导致涉嫌暴力犯罪的被告人严秀涛至今长达4个月之久仍然逍遥法外?导致行政案民警马庆的执法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罪。导致控告人人身伤害受到多方面的工作劳动无法行使的严重影响+医院费用+生活费+误工费+从六盘水到贵阳的18余次来回的生活及车旅等等费用约用去肆万伍仟余圆(¥:45000余元)。因此,案民警马庆拒不立案的行为同时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多罪并罚,不得不引以为戒,望请上级有关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及有关职能、执法组织部门高度重视进入一并查处,维护宪法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暴力犯罪,维护守法公民正常生活,还社会一片净土,切实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还控告人一个公道。 此致 控告人:夏志勇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1、控告人身份复印件一份; 2、控告人被被告用啤酒瓶碎玻璃杀伤左手伤口图片一份; 3、控告人被被告人用啤酒瓶碎玻璃杀伤伤口缝十二针图片一份; 4、情况反映一份; 5、控告人明、欠条各一份; 6、伤情鉴定委托书一份; 7、诊断明一份; 8、住院医疗收费票据各一份; 9、六盘水市人民医院病历一份; 10、六盘水市人民医院病人费用项目汇总清单一份共两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