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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之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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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uslawchina@uslawchina 11/23/2011 8:22:00 PM

去美国成立公司,应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C Corporation)还是有限责任公司(LLC)?这是在公司成立时最常见,也是值得仔细考虑的一个问题。两者的不同结构决定了各自拥有不同的优缺点。下面USLawChina将对两者进行一个比较,为您在设立美国公司时提供一些参考。 公司类型
美国常见的公司类型有独资公司(Sole Proprietorship)、合伙公司(Partnership)、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及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可分为C型公司(C Corporation)和S型公司(S Corporation)。而在确定公司形态时,可从关于公司规模和性质的构想、希望拥有的控制程度、手续步骤的繁复程度、公司被起诉的可能性、不同经营型态对报税的影响等等的方面考虑。 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复合形态,大多数州都允许其成立。这种公司兼具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公司的特点,即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称之为成员)既能如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样,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另一方面,又具有类似合伙公司的报税方式和灵活的运作。但是,相比较一般的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较复杂和正式。 有限责任公司之优点
(1)手续较为简便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定期举行董事会议和股东会议;而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举行定期会议,从而减少了相应的日常文书工作,降低了工作的繁复程度。
(2)没有对所有人的限制
S型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税转嫁到股东个人税之公司类型)的股东必须超过100名,并且每位股东必须是身份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自然人。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对此作出限制。 (3)可以将成员的权益放入生前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可以自由将其权益放入生前信托。S型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股份难以置于生前信托。 (4)拥有降低损失的能力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降低经营收入的损失。S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也可以降低经营损失,但C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标准类型)的股东不可以。 (5)灵活的报税方式
在报税方式上,有限责任公司类似于个人私有企业或合伙企业,这意味着其能避免被双重征税。而且,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人不需要从工资中缴纳失业保险税。 有限责任公司之缺点
(1)需要从利润中缴纳社会安全税及医疗税

在某些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纳税额高于股份有限公司。
(2)所有人必须迅速重新安排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不需双重征税,故其利润自动包括在成员收入中;因此所有人必须迅速将利润分配给成员。而C型股份有限公司则不需要将其利润作为分红立即分给其股东。 (3)边缘利润较少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获取的边缘利润,比如:团体保险、医疗补偿计划、医疗保险必须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若有其它关于设立美国公司方面的问题,请参考USLawChina设立美国公司服务的相关问答部分。 文章来源于: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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