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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追查海外资产逃税 部分华人不堪税负愿弃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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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海湾网友@whitesnow 12/28/2011 3:02:00 PM
12月19日消息,美国国税局(US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发布新规定,要求所有美国纳税人申报其在海外拥有的详细资产信息,包括股票、养老金以及人身保险等。近日,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部分实施细则。 根据税法规定,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据悉,这项措施对华人的影响非常大,因为中国是移民美国的大国,不管是中国大陆还是台湾、香港,整个大约有250万华人是第一代移民,这些人与祖籍地都有或多或少的经济联系。美国第一批海外资产自首计划推出后就有不少的旅美台湾人惶惶不可终日。不少人为了保住在台湾的资产,宁愿选择放弃美国国籍或者绿卡。 据《每日新闻》网站报道,美国**要求外国银行提供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将会让那些打算在海外开立投资或储蓄账户的美国公民遭遇更大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华裔美国人最终选择放弃美国公民身份的人数也将越来越多。 但是根据美国税法的规定,即便放弃美国国籍,美国**也可追溯5年,要补交放弃国籍前五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 据此外,美国**还规定,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被视为与美国**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若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对其总收入(而不是净收入或利润)征收30%的惩罚性税收。瑞士银行家菲利普·布朗认为,上述措施无疑是“迫使银行在丧失客户和公开资料之间做出痛苦的抉择”。 其实这个法律早在1971年就有了,但以前并没严格执行。该项新法规旨在打击美国纳税人利用海外资产逃税的行为;同时和可能打击到新移民以及第一代美国公民的利益。有专家表示,相关法规将“重创那些有海外关系但却心机不重的纳税人。” 此项新规定是2010年度海外账户税务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的一部分。新法规定纳税人必须申报海外股票及债券;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士的海外退休金;以及各种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 美国国税局周一印制了长达9页的有关2011年度报税新表格的说明。这一新表格将会影响到数以万计的美国人。这种新税表用于申报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或是在海外居住的美国人资产超过20万美元的纳税人。他们将从2011纳税年度开始使用这一新税表。 据“路透社”(Reuters)报道称,该新举措将有可能威胁道美国纳税人在海外的利益,尤其是在相关法律广泛且模糊的国家和地区。该项新法规旨在打击美国纳税人利用海外资产逃税的行为;同时和可能打击到新移民以及第一代美国公民的利益。 据报道,美国国税局的规定出台以后,美国的华人会计师事务所生意变得格外好,很多人来打探消息,更多人心中在盘算继续观望。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表示,美国一直有这个法律,并不是针对中国人,而是针对所有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人,针对注册地在美国的公司。他认为,这对申请移民美国的人会有影响。对已经移民的中国人来说,也可把资产挂在父母亲戚名下。另外,不动产、股权收益是很难查的,调查取证成本太高。 深圳澳德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谢炎武说,根据美国有关法律,对海外年收益超过18万美元以上的部分才征税,大型企业、上市公司高管可能被征到,中等收入者在海外的年收入一般达不到被征税的标准。因此,美国加大对海外逃税的惩罚力度,并不会对中国移民美国的业务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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