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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利合:山寨版央企疯狂圈地,多地政府被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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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rhun53@ka12711649 5/26/2021 3:42:00 AM
    5月12日,河北省唐山市古治区**与新农利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利合)就投资建设“新农利合-冀东国际农博展贸中心”综合体项目签署战略投资协议,这是新农利合以央企名义骗取地方**信任后享受低价圈地政策的又一次成功。          新农利合董事长许建文     近两年,新农利合在涉农项目上动作频繁。4月24日,河南省固始县举办新农利合·豫南农特产品博览城项目品牌发布会,新农利合总经理常靖表示,新农利合是农业农村部下属的国有全资涉农企业。豫南农特产品博览城占地360亩,新农利合宣称对此项目投资15亿元,重点打造成豫东南面向全国的,农特产品市场和重要农贸流通基地。     此前,新农利合在河南封丘成了全资子公司——封丘县新农利合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并打着国家农业农村工作部中国蓝田总公司(以下简称:蓝田总公司)旗下全资涉农企业旗号,在封丘县**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网络截图     然而,相对于新农利合的自宣,却不断有知情人向媒体反映:“新农利合之所以自称央企,原因只是其大股东为蓝田总公司在1999以前曾为国家农业部(今农业农村部)下属央企,1999年便已与农业农村部脱钩,转身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由于信息不对等等原因,才使得新农利合有虚构央企身份的可乘之机。早在2017年,1987年出生,只有初中文化的许建文,以私刻相关部门公章、伪造文件等方式,虚构了蓝田总公司的央企背景,并宣称通过国有企业改制,蓝田总公司全资注册了北京新农利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建文此举的目的就是将新农利合包装成有农业部背景的央企,并利用央企背后的信用和资源优势,骗取地方**的信任,签约、圈地,继而达成‘涉嫌非法集资’等不可告人的涉恶目的。”     知情人所说的内容与新农利合宣传的央企背景,大相径庭。那么,到底谁说的是真的?          网络截图     工商信息显示:新农利合成立于2017年,由蓝田总公司全资注册的涉农企业,公司法人代表为常靖,董事长为许建文。然而,早在2019年,蓝田总公司就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湖北证监局也曾发布警示函,直指蓝田总公司隐瞒与农业农村部脱钩的情况。     官方资料显示:蓝田总公司前身为农业部所属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1997年底,农业部将物资公司全部资产、人员划转给蓝田股份,物资公司成为蓝田股份的全资子公司。1998年,物资公司改名为中国蓝田总公司。1999年,原中央党政机关非金融类企业脱钩工作小组出具的[1999]12号《关于农业部所持股权处理意见的批复》中记载:“同意农业部所持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的18.86%的股权,作为国家股无偿划转给湖北洪福水产股份有限公司。”自此农业部与蓝田股份、蓝田总公司彻底脱钩。2002年,蓝田股份因财务造假等原因退市,蓝田总公司也因此从蓝田股份剥离。          (截图:原农业部2000年12月28日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送《关于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与我部脱钩情况的函》中记载:“我部原直属企业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于1997年11月作为全资子公司划归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与我部的脱钩工作。”)     2020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2行终1467号行政判决书认定:蓝田总公司未主动、及时的办理工商注册信息变更登记,并不能否认其与农业农村部脱钩的事实。农业农村部相关工作人员也证实,蓝田总公司早在1999年就已经与农业部脱钩,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的农业农村部更是没有任何关系。     由此可见,蓝田总公司与农业部脱钩属于既定事实,而许建文自称是农业农村部下属蓝田总公司旗下的全资涉农央企,纯属无稽之谈。     新农利合官网显示,新农利合先后签订了河北临城太行农博园、辽宁丹东东北亚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辽宁海城农产品智慧电商物流商贸城、江苏如东海鲜批发市场、浙江南浔国际农产品商贸物流港、河南固始豫南农特产品博览城等十多个涉农项目。     知情人称,这些项目签约之后,许建文就以项目建设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此举已经涉嫌非法集资,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     近期,新农利合正在以农业农村部下属央企之名,频繁与多地基层**“真诚接洽”,商谈投资、合作事宜。     法律界人士表示,新农利合挂靠在蓝田总公司名下,虚构了央企身份,而新农利合在各地逐级发展下线公司,已达到无缝式圈地、圈钱的效果,继而已经和正在对经济秩序及社会稳定造成危害,这种现象应属于“*式涉恶”。此案例非常典型,查办此案对类似倾向犯罪的震慑,对尚未发生的社会危害风险的规避,以及对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都将起到良好的积极作用。     为了避免更多的机构和个人受骗,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尽快介入调查。同时,也提醒发现被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让这个“山寨版央企”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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