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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华盛顿EMBA:腾讯vs字节跳动,互联网巨头为何不能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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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指尖微凉@qzone_938e56af76 7/17/2021 6:37:00 AM
近日,复旦大学-华盛顿大学EMBA发布了一篇关于“腾讯vs字节跳动,互联网巨头为何不能和平共处”的文章,内容如下: 互联网巨头之间的争端始终是互联网时代众人津津乐道的话题。从之前的腾讯vs360,到近期又一次吸引了众人眼球的腾讯vs字节跳动。铁打的腾讯,流水的对手,作为BAT之一的腾讯似乎总是在风口浪尖,被各类后起之秀 “围追堵截”。而实际上,在这些新兴的互联网巨头眼中,腾讯似乎才是业内最大的霸凌始作俑者。 一本特殊的“大事记” 没到年终、也并非周年大庆,字节跳动却在今年4月发布了一本特别的“大事记”。这本大事记里没有喜悦、没有硕果,更没有业绩,而是历数了腾讯在2018年至2021年间对字节跳动的打压和封禁。从腾讯以一家企业而非执法部门的身份开启的“短视频整治”,直接对抖音、火山视频等字节跳动旗下短视频APP的分享限制和屏蔽,高管亲自上阵对着媒体担忧“短视频对青少年的危害” 除了将腾讯的一系列“打压罪行”以大事记的形式控诉得“罄竹难书”之外,今年2月,字节跳动更是一纸诉状,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罪名将腾讯告上法庭。虽然声势浩大、势不两立,但明眼人一看便知这又是一出司空见惯的“大佬互掐”戏码,究其原因是两者在相同以及交叉的赛道中争夺跑道、抢占制高点。 虽然“铁打的”腾讯或许最终依然会像当年面对360一样各自“划分势力范围”然后握手言和,但这次字节跳动与腾讯站在了引发关键利害冲突的争抢弯道上,这场持续了近三年的争端最终会以什么样的一种方式尘埃落定不得而知。 隔空互怼背后,是一场新旧势力的角力 腾讯与字节跳动的竞争焦点很显然是网络视频平台。作为国内互联网企业的“元老”级品牌,腾讯通过QQ、微信等每个人日常生活中已无法离开的社交APP垄断几乎所有的线上用户流量,这是后起之秀的字节跳动很难自己孕育的,所以只能选择“直接引流”,迅速让腾讯积累的用户池为我所用,这也是为何抖音、火山视频允许绑定微信和QQ账户的原因。 而在腾讯看来,这些流量是最不可替代的“财富”,无论是社交还是视频平台,腾讯都想继续保持自己辛辛苦苦获得的老大地位。只不过短视频出现以后,吸引了大量的年轻用户,且由于短视频流量积累速度更快,让以长视频为主的腾讯视频平台遭遇了一定程度的用户流失,而本身就因为高昂的版权费用投入而已经“捉襟见肘”的腾讯,自然是不希望自己千辛万苦积累的独家资源成为后起之秀获取财富的捷径。 为了防止互联网环境下的损害快速扩大,腾讯只能采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首先直接全方位地限制字节跳动旗下产品内容在腾讯平台的转发,并且不允许字节跳动旗下视频平台转发腾讯游戏旗下产品的相关游戏画面和视频;其次,自立门户,趁着“短视频整治”的名义上线了自己的短视频平台“微信视频号”,与字节跳动竞争短视频的市场份额。 腾讯与字节跳动之间的争端,与其说一场商业竞争,不如说是新旧势力的一次角力,最终归纳为一个词——不可避免:双方都发现了短视频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市场价值;双方都拥有各自的优势,也必然会带来不一样的用户体验。一切都是用户的自由选择,腾讯没有资格去干预或支配,而字节跳动也无法阻止比抖音更有竞争力的对手出现。 两种生态究竟该如何共生? 是腾讯该继续转型?还是字节跳动该适当地约束其业务的冲击力?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毕竟在普通用户层面,有人会和腾讯某高管一样认为抖音“反智低俗”,也总有人会批评腾讯的“用户体验不佳”;而更深层次的视角则会聚焦到随意限制第三方平台转发和短视频二次创作背后的反垄断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监管体系及法律问题。 在字节跳动通过法律途径指控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后,腾讯联合爱奇艺、优酷等长视频平台在今年6月初也对短视频的“二次创作”进行了知识产权保护层面的鞭挞,通过联合倡议书的形式直指短视频侵犯著作权。因为短视频中的确有不少是通过对长视频进行剪辑、切条等方式产生的作品,快速挤占了不少长视频的流量。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对短视频的规制不应该一刀切,但目前腾讯和字节跳动的矛盾已经不仅局限于法律问题,而是视频行业发展过程中存量市场内容重叠产生内卷的问题。这并非两家企业面临的矛盾,而是两种生态如何共生的问题。互联网分析师葛甲甚至认为:“每次争议无一例外都发生在一方急需推广新产品时,话题被制造出来之后,这些新产品似乎也省去了大笔的推广经费,获得一日千里的长足进步。” 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平等的信息数据交流互动平台,其赛道的健康发展模式应该是复合式、交错式的。目前各大巨头不断地围堵和无节制地引流,说白了都是对于健康互联网商业生态的一种破坏,最终苦的还是用户。 腾讯敢封禁,抖音、火山视频能允许各种二次创作,本身也表明了互联网层面存在反垄断和知识产权保护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全新流量经济的大背景下:例如是否能通过技术监管手段制止封杀封禁行为的滥用、短视频二次创作的法律定义必须进一步明晰、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处罚权责划分应该明确、需要对短视频平台出台更加严格的版权监管……如何从技术和法律法规的角度双管齐下,完善线上反垄断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体系,才是能够平衡这场新旧势力之争,使之共生的最佳中间点。 复旦国际EMBA 复旦华盛顿EMBA https://www.fdsm.fudan.edu.cn/topemba/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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