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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流感,是我思念的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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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obytony@bobytony 6/6/2012 4:36:00 AM
当每天早晨睁开眼看见第一缕日光,我习惯性的把它形容为“皎洁”,像极了那些我们读了很久却又突然忘记的从前,很完美,很幻灭。 我抱着熟悉一动也不动,可冗长的回忆早已驾驭着未来在故事的落款处枯竭了那曾经我们偏爱的字体。 ----------------来自张旆华2010年8月1日新浪微博 一句很老套的话“当我们都还天真的以为一切都未改变时,其实一切早已改变。 可是,为什么,全世界安静,只有我,在想你。。 ----------------来自张旆华2010年8月3日新浪微博 。以上,所谓题记,所谓年少,所谓记忆。 【VE1.亲爱的,你说我们一起去天涯】 我在用烟雨预防一条路的落寞,你却用纸伞撑起一世纪的承诺。 这句话,已近余晖一般缓缓落幕。 我在石家庄,这个许杰口中没有意境的城市,我们曾发誓就算宅于客乡,也绝不会来这个我们亲爱的省会,只因为它这个土里土气的名字。我知道,许杰是喜欢浪漫的,这一点,我们都一样,我们经常把世界地图温柔的死去活来,甚至拳脚相向,恶语相逼,只为了能先找到一个超级浪漫的城市名字以证明自己很天才,反衬对方的选择有多么大智若愚。只是到了最后,我们都发现世界其实很小很小,今天再浪漫的城市,明天也可能就风云变幻,飞机大炮一锅炖,所有的格致优雅,今天被世人推崇,明天废墟一片。 就像我们的爱情。 什么也留不住的时候,许杰笑的仍是那么温柔,那么单纯,那么好看,那么的不沾世事,那么的天真无邪,仿佛一切已近破晓,仿佛一切雨过天晴,甚至,仿佛一切已至黎明,睡的沉了,梦的浅了,明明知道这是一个甜美的梦,可当你面对着晨曦的光线时,张开双眼,仍凭你怎样努力,却再也记不起梦里的内容。 我想分手后的恋人都是这样的,最起码,许杰是。 所以我一个人在石家庄,偶尔孤单,偶尔缱绻,偶尔会极不情愿却又极度自然的想起他。 恋爱的最后,许杰似乎长大了,这也是我一直所期许的,他可以很用力的抱着我说“语若,你是我的女人!我们一起去浪迹天涯!” 我无法全身而入的去分析许杰的这句话说的到底有多江湖,可是,那一刻,我感觉到久违的幸福,我紧紧的抱住了他,以为,这就是一生一世。 【VE2.我想过,我们一起去捡破烂】 久违的幸福,在我的世界里绽开了花。 没错,我是一个一直与幸福绝缘的孩子。 我叫韩语若,从小没有妈妈的孩子。我的爸爸,或者说我口中一直牵绊的那个男人,他是个捡破烂的,他符合所有小说里烂父的标准,好赌,好酒。对我旁若无人。 这些,我忍了,因为他是我爸。他是捡破烂的大人,我是捡破烂的孩子。穿着皱巴巴的衣服叫喊着穿过城市的大街小巷,被别人称为“本时代最具特色的文盲大姐”,其实,我只有17岁,我不是大姐。 这句话,我不敢说,因为自己的形象,连说自己是青春期少女的权利都没有。 我明白,我有多么的骄傲,又有多么的脆弱。在这个物欲泛滥的城市里。 就像15岁的时候,第一次来月事,我向他要钱时,她扔给我几块破布说,这个也能用。 就像16岁时,没有钱买胸罩却穿着松松夸夸的背心,每天收破烂回家时都被高中的男同学欺负。 指导那天,许杰对我说,其实捡破烂挺浪漫的。 他说,如果我愿意,这一辈子他愿陪我捡破烂。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但这是真的。 后来,或者我不愿提起的现在,我想过,我们一起去捡破烂。 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VE3.你唱过的。一句一伤】 也许,有些事过去了,就没有资格再提起,无论是谁。 和许杰一起听的最后一首歌是《一句一伤》,方文山的词,句句有伤。 那时他问我,如果我们分开了,我还会留着他写在我家收废品三轮车上的无名诗吗? 我毫不犹豫的说我会,就像更早以前离开赤城,毫不犹豫的跟他走一样。我们住过荒野,睡过黑店,驻唱过酒吧,徒步过七月的江南小镇,单车过十月的西北荒漠。 所谓的青春,就是无所顾忌的痛痛快快、无怨无悔的爱一个人,仅此而已。 而青春落幕时唯一的收获就是伤痛。 许杰走的早晨并未像那些三流言情小说里一样走的静悄悄,而是和我大吵了一架。 我想是我错了,是我忽略了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是一个文坛新起的流浪诗人,我只是一个捡破烂的。 他是一个拥有过亿家产的富家子弟,我只是一个捡破烂人的孩子。 我们所拥有的,只有漂泊,只有诗里的意境,只有无法释放的浪漫,却没有细水长流的生活。 他要和我一起去欧洲,我却不能去。 并不是因为他爸爸给我那对于我天价的打发费,而是,这个时代。 这个浪漫与生活无法并存的时代。 我像一只走上绝路却无法回头的羚羊。爱情像一条绵延万里的巨蛇在吞噬着我,而现实与岁月则更像一座大山在压平着我,直到我难以喘息。 【VE4.你的流感,是我思念的病毒。】 再次见到许杰,已是现在。来到石家庄好久了的我。 我不在以为浪漫会是我的归宿,我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变的更帅,更成熟。和我之间,隔了天地。 爱情无声无息的像一种病毒深入到我的五脏六腑,无法安放,无法释怀。 他修长的手指开始弹琴了,和她那个同意诗意的女朋友一起从欧洲回来,许杰居然告诉我他厌倦漂泊了。他想结婚了。 红色的请帖放在我租的小房子里斑驳的饭桌上,透过光线,我恍惚看到了那红色,那是我心里博出的血液。 永远新鲜。 我开始反复着无聊的猜想,甚至如果当时我答应和许杰去欧洲,现在接到请帖的会不会是她呢? 只不过,当过往已老成无处可及的年华,一切的猜测都显的苍白无力。 开始熟悉了石家庄的天气,这本该是几年前的事,可我却刚刚苏醒。 走在大街上,男生会看着我性感的身材而可以和我搭讪,喊我一声小姐,我很高兴。 仿佛从遇见许杰的那一刻起,那个不堪的绰号与过去就已不复存在,可是,知道现在我才彻底平和。 在那个下午,许杰被石家庄的天气给惹感冒了,他在咖啡店里休息,我是那里的服务员。 我很荣幸。能看着自己喜欢的人。静静的。哪怕只是一分钟,也足以地老天荒。 看着他对我已完全淡忘的样子,我却意外的感觉,我拥有了地老天地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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