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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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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0018928@0018928 6/23/2012 3:48:00 AM
平湖市地处长江三角洲,位于浙江省东北部,南濒杭州湾,东临上海市,全市陆地面积537平方公里,人口48.78万,2011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94.7亿元。近年来,平湖市按照“管住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以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和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走“节约优先”战略,扎实推进挖潜节地工作,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了保增长与保红线的双赢。2011年平湖市被国土资源部评为首批“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 2008年以来,平湖市共盘活存量、低效用地8318亩,其中直接收回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1547亩,实施“零增地”技改投入完成生产性投资94.8亿元,占同期全市工业生产性总投资的29.3%。全市工业企业用地的平均容积率从2007年底挖潜前的0.71提高到2011年的1.16,亩均投资强度从挖潜前的97万元提高到205万元。 优化布局 通过科学规划管住总量 平湖市充分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引领作用,突出节约集约用地理念,鼓励和引导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住宅向“两新”(新市镇、新社区)集中、农业生产向农业园区集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一是推进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遵循产业集聚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全市新一轮规划空间控制指标除重大民生项目外,100%向城镇区和工业功能区集聚,形成功能合理、定位明确的产业布局。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入区率达到95%以上,集中规划建设职工生活、商务办公、现代物流等公共配套设施;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努力提升工业区整体配套功能和生产性项目用地比例,一般工业投资项目必须建多层厂房,轻工类企业厂房须达到四层及以上。通过推进工业集聚,全市万元生产总值消耗新增建设用地,由 2002年的42平方米下降至现在的8.6平方米。 二是加快农民居住向“两新”集聚。根据小城市发展的标准和要求,推进“两新”(新市镇、新社区)工程建设,完善“两新”工程布局规划。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精细化管理,按照“功能强、形象美、环境优”的要求,全力打造集品质、品格、品位于一体的现代亲水城市。通过 “两新”工程建设,全市已集聚农户18000多户,宅基地面积严格控制在每户0.4亩左右,比改造前的0.84亩节约了一倍多。一拆一建间,节约土地资源7900多亩,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空间。 三是强化计划对土地利用的调控作用。每年制订完善以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土地整理、土地储备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体系,通过科学制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来调节土地供应总量,引导投资方向和水平,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注重质量 实施规范管理优化增量 按照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强化亩均投入产出,重点保障能够带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需求,严把供地“闸门”,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项目准入管理,坚持“产业导向、用地集约、能源节约、生态环保、产业集群”的原则,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经信、科技、财政、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的项目准入审核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平湖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办法,按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从产业政策、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土地利用率、能耗、环境评估等方面认真审查评价,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投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2008年,该市就明确新建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亩,2010年提高到250万元/亩;服装、箱包行业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5,电子、电器行业不低于1.3,五金、化工、机械行业不低于1.0,其他行业不低于1.2。 二是严把土地供应关。按照有保有压,严格耕地保护,优化供应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对产业前景好、土地利用率高、能耗及环境影响小的项目用地,优先土地供应。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明确约定项目产业、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开竣工时间及违约责任等。同时,建立土地供应、项目开竣工年度绩效考评。 三是严把土地批后监管关。为加强和规范工业投资项目管理,保证建设项目符合审批要求投产运营,及时发挥投资效益,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市工业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投资项目的竣工联合验收工作,重点验收项目实际产业类别、投资总额、单位面积投资强度、环保标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执行落实情况。对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要求的,暂停办理土地变更和房产登记,并根据责任认定,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去年,全市共验收建设项目91个,用地面积1654亩。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通报制度,对供地情况、出让金收缴、项目开竣工情况进行通报,曝光项目违约情况及闲置土地位置、权利人、面积等内容,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挖掘潜力 采取多样方式盘活存量 为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平湖市不断加大空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努力“盘活挖潜”。一方面,通过征收土地违约金、闲置费等,督促企业按时开工建设,防止土地资源闲置浪费;另一方面,对于一些低效用地,通过“两退两进”(退低进高、退二进三)来腾出空间发展投资强度高、占地面积少、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大的更高层次产业,推进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一是加大转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把消化利用“转而未供”土地作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运用倒逼机制大力推进集中清理处置“转而未供”土地专项工作。去年,平湖市被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列入全省开展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的三个试点县(市)之一。通过对全市历年来农转用土地进行全面清查,按照“处置一批、优化一批、盘活一批、核销一批”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转而未供土地处置的实施意见》,分门别类、落实措施提高“转而未供”土地的供地率。去年,全市供应土地7028.6亩,其中消化转而未供土地5717.9亩。 二是加大空闲土地的处置力度。对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土地,逐个发出限期开发建设通知书,要求按约定条件限期开发建设,并签订开发协议书。对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不高的低效用地,通过增加设备等生产性投入、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在原厂房上加层、建设地下仓储等“上天入地”建设厂房、扩展有效利用空间。对闲置的土地,按照限期开工、收回等方式处置。2008年以来,已直接收回空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1547亩,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92.5%。 三是开展企业挖潜节地。2008年,平湖市在经济开发区试点,以点带面铺开了全市挖潜节地工作。对1999年以来的每个工业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普查清理。重点普查项目用地批准情况、项目建设情况、闲置空闲土地情况、产出情况及其他土地利用方面的情况,具体包括工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投资规模、技术含量、建设规模、产出率及原因等相关信息内容,逐宗登记建立项目用地宗地档案,绘制现状图,做到“一地一档一图”。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妥善处置。按照“督促限期开工一批空闲土地,强制收回一批闲置土地,盘活一批低效利用土地,优化复垦置换一批建设用地,激励提升一批有实力企业用地”的思路深入开展挖潜节地工作。2008年以来,该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面积8000亩以上,实施“零增地”技改投资额占当年新增工业投资总额近30%,有效缓解了新增用地压力。 四是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对因镇、园区、村组撤并和教学网点调整以及规划区外单位和企业破产、关停、产能淘汰所形成的弃而不用的老村舍、老校舍、废弃工矿企业的建设用地,通过复垦集中置换到镇(街道)工业功能区重新利用;对建筑现状尚可,但属产业低端、产出率不高的企业,鼓励采取合作投资、退二进三等方式盘活建设用地。对因行业、生产环境等变化已成空壳的企业,或因规划调整实际用途已不适合现有企业发展的,通过改建标准厂房、协议收回等方式实施土地盘活置换、企业“腾笼换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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