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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授:1895年日本窃占钓鱼岛是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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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mickowar@mickowar 7/18/2012 10:05:00 AM
日本在甲午战争前10年已知钓鱼岛列岛属于中国 日本外务省当年编撰的《日本外交文书》第十八卷和第二十三卷中,对明治**窃取钓鱼岛的决策过程有十分清楚的记载。简而言之,钓鱼岛是日本乘甲午战争之机,未等签署《马关条约》而从中国窃取的。如今,日方称其与《马关条约》,即甲午战争无关,根本站不住脚。 日方称,1884年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发现黄尾屿有大量信天翁栖息,其羽毛可销往欧洲,便于1885年请求冲绳县令允许其开拓,并在岛上树立标记,上写“黄尾岛古贺开垦”。日本**以此为据,称钓鱼岛是“无主地”,是由日本人先占的,而非甲午战争时从中国夺取的。其实不然,历史事实充分证明,1885年日本已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而未敢轻举妄动。直到1895年1月14日才乘甲午战争得势之机,抢在《马关条约》谈判前先行窃取了钓鱼岛。中国在《马关条约》中被迫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其中自然包括钓鱼岛。1896年古贺辰四郎才获准登岛开发,而同年日本“关于冲绳县郡构成之敕令”中尚未提及钓鱼岛。据《日本外交文书》第十八卷记载,1885年9月至11月,日本明治**曾三次派人秘密调查,结果认识到钓鱼岛列岛并非无主地,而属于中国。 第一次调查结果: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后称知事)西村捨三根据日本内务省命令所做调查称:“有关调查散在本县与清国福州之间的无人岛事宜,依先前在京本县大书记官森所接受秘令从事调查,概略如附件。久米赤岛(即赤尾屿)、久场岛(即黄尾屿)及鱼钓岛(即钓鱼岛,因日语语法是动词在宾语之后,故钓鱼岛被篡改成“鱼钓岛”笔者注)为古来本县所称之地方名,将此等接近本县所辖之久米、宫古、八重山等群岛之无人岛隶属冲绳县下一事,不敢有何异议,但该岛与前时呈报之大东岛(位于本县和小笠原岛之间)地势不同,恐无疑系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也已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以上记载至少说明,日本冲绳地方**当时已经确认,这些岛屿是可能同中国发生领土争议的地区,并担心占领行为会刺激中国。 - 然而,内务卿山县有朋仍不甘心,要求再做调查,以利建立日本的“国标”。其主要的理由是,这些岛屿“并未发现清国所属痕迹”(目前日本仍沿用这一错误主张作为占有钓鱼岛的借口)。不过,再度调查结果反使日方不敢轻举妄动了。因为当时日本的这些动向已引起中国报界的警惕。据1885年9月6日(清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申报》“台岛警信”指出:“台湾东北边之海岛,近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上,大有占据之势”,其意在提醒清**注意日本的动向。做贼必心虚。日本明治**一面为占据钓鱼岛而加紧进行秘密登岛调查,另一面通过中国报纸报道等密切关注中方反应。 第二次调查结果:1885年10月21日,日本外务卿井上馨致内务卿山县有朋的信中称:“该等岛屿亦接近清国国境。与先前完成踏查之大东岛相比,发现其面积较小,尤其是清国亦附有岛名,且近日清国报章等,刊载我**拟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等之传闻,对我国抱有猜疑,且屡促清**之注意。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仅限于实地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这次调查进一步确认了台湾附属岛屿钓鱼岛是“清国所属”。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井上馨外务卿特意叮嘱山县有朋内务卿,不宜将日方秘密调查公诸报端,而要暗中进行,以免引起中方反对。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调查报告中记载的“港湾”很可能是中国先民开发钓鱼岛和清朝统治的遗迹。据当时登岛调查的大城水保在1885年呈冲绳县厅的报告称,该岛“海岸边有广阔的码头及船只碇宿所”。这也佐证了中国人早在日本人登岛调查前已对钓鱼岛进行过开发。 第三次调查结果:1885年11月24日,冲绳县令西村捨三禀报内务卿奉命调查之结果并请示:“如前呈文所报,在管下无人岛建设国标一事,未必与清国完全无关,万一发生纠纷,如何处置好,请速予指示。”1886年西村捨三在他撰著的《南岛纪事外篇》一书中指出,“其他绝海远洋二三百里间,有一片岛影,于航海中被认定是支那地方”,这指的即是钓鱼岛列岛,而在该书中附有的冲绳地图中则没有钓鱼岛。由此看来,当时西村捨三对内务大臣山县有朋急于窃取钓鱼岛的图谋态度比较消极,因为他知道那是属于中国的。 甲午战争前,日本内务省认为与中国争夺钓鱼岛的时机尚未成熟。1885年12月5日,山县有朋内务卿根据外务卿和冲绳县令报告作出如下结论:“秘第128号内,秘密呈报关于无人之岛建设国标之事。冲绳县与清国福州之间散在无人之岛屿调查,已如另纸呈报。然冲绳县令申请建立国标事,涉及与清国间岛屿归属之交涉,宜趁双方合适之时机。以目下之形势,似非合宜。与外务卿商议致冲绳县令。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井上馨外务卿关于中国报纸刊载日本“拟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闻一语证实了以下重要事实:第一,至少在甲午战争前九年,日本**已知钓鱼岛是“清国所属岛屿”;第二,甲午战争前,中方报纸关于日本拟占据钓鱼岛之“传闻”对日本不利,日方只好暂缓公开建标;第三,日本蓄谋已久地秘密调查钓鱼岛,目的在于日后伺机占据。 直到1893年,即中日甲午战争的前一年,冲绳县令要求将钓鱼岛划归冲绳县时,日本**仍以“该岛究竟是否为帝国所属尚不明确”为由而加以拒绝。当时日本正暗中针对中国加紧备战,担心染指钓鱼岛会打草惊蛇。事实上,1887年日本参谋本部便制定了《清国征讨策案》等作战计划,决定在1892年前完成对华作战准备,进攻方向是朝鲜半岛、辽东半岛、山东半岛、澎湖列岛、台湾岛、舟山群岛等。七年后,日本正是按照这样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了针对中国的备战计划并发动了甲午战争。=============分页符============= 趁甲午战争得势而在《马关条约》谈判前先行窃取钓鱼岛 1894年7月日军发动甲午战争后,于同年11月底占领旅顺口。伊藤博文首相同年12月4日向大本营建议要出兵占领台湾,并称日本国内舆论也高呼一定要在讲和之际让中国割让台湾。 据《日本外交文书》第二十三卷记载,正是在这一背景下,1894年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文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所发密文中称,关于“久场岛、鱼钓岛建立所辖标桩事宜”,“今昔形势已殊,有望提交内阁会议重议此事如附件,特先与您商议”。 1895年1月11日陆奥宗光外务大臣复函表示支持。翌日,内务大臣野村靖便向内阁会议提出《关于在冲绳县下八重山群岛之西北久场岛、鱼钓岛上建立航标之事文书》,其内容是:“秘别第133号,关于航标建设之件冲绳县下八重山群岛之西北久场岛、鱼钓岛向为无人之岛,然近来有人尝试至该处捕鱼。故该县知事拟对该处实施管理,申请将上述各岛置于该县管辖之下设立国标。因上述各岛归该县管辖已被认可,故应允其建设航标。呈请阁议。” 于是,1895年1月14日,日本明治**不等战争结束便迫不及待地通过“内阁决议”,单方面决定将觊觎10年之久的钓鱼岛划归冲绳县所辖。同年2月13日,甲午战争以日军胜利而告终;3月中旬日本联合舰队绕过台湾南端进入澎湖列岛,攻占了各炮台。同年4月17日,中日签署《马关条约》,中国被迫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其中自然包括钓鱼岛。 日本横滨国立大学教授村田忠嬉指出:“作为历史事实,被日本称为尖阁列岛的岛屿本来是属于中国的,并不是属于琉球的岛屿。日本在1895年占有了这些地方,是借甲午战争胜利之际进行的趁火打劫,决不是堂堂正正的领有行为。这一历史事实是不可捏造的,必须有实事求是的认识和客观科学的分析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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