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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可否用配偶出生地申请?护士移民雇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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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uslawchina@uslawchina 7/19/2012 5:25:00 AM
贺秀娟律师长期从事移民法和家事法执业,每天都会遇到客人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不少问题比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贺秀娟律师事务所将这些问答整理后陆续公布在网站,供更多读者浏览了解,获取有用的信息。以下两位客人问到的是employment-based类职业移民有关问题,在此整理如下: 我准备申请永久劳工证和EB-2职业移民,雇主公司位于俄亥俄州。我的国籍是中国大陆,而我的未婚夫是台湾人,我们准备半年之内结婚,还有,我是绿卡主申请人,之后我可以用我丈夫的出生国名义提交I-140和I-485吗?这样等待配额时间上会短一些,不知我可否这样做?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答: 妳现在就可以开始准备申请绿卡和结婚,PERM永久劳工证申请通过之后,再同时递交I-140和I-485,申请I-485时可以用先生的出生地台湾的配额,假如递交申请时台湾有名额可用的话。台湾的配额归于全世界类别,EB-2类别目前是有名额可用。 Lee先生问:
这家雇主帮你申请I-140是否符合美国移民法的规定,我们要进一步了解雇主的情况,和雇主沟通,查看公司相关文件、了解雇主提供的职位、薪资、你们之间的合约等材料,单从公司类型上不方便判断。和雇主的签约,一般来说最好能保留原件。 职业应聘移民比较复杂,如果你对于雇主性质、聘请书、申请材料等方面有任何疑虑,建议要及时了解以维护好自身权益。 文章来源于:贺秀娟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