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介石“首脑外交”之运用:与苏绝交和复交
楼主
来源:kathym13@kathym13 8/9/2012 5:50:00 PM
20世纪20年代末期,蒋介石成为国民**掌握实权的首脑,与以往任何一届**“首脑”不同,他对外交有着特殊的热情,把“权力、职能与其以正式身份直接参加、最高政治级别上的外交实践联系起来”①,亲自参与、决策、主导**的外交走向。 1927年与苏绝交,1929年的“中东路事件”,以及1932年中苏恢复外交关系,正值蒋介石权力上升阶段,他以掌握国家实权的首脑身分,亲自参与、决策、主导**对苏外交走向,直接处理对苏外交事务,成为蒋介石初期运用“首脑外交”最为具体的例证。 首脑外交,从广义上讲是首脑本人直接参与处理外交事务,但具体而言则是国家首脑直接参与决策、制定国家相关外交政策;其二、具体主导国家相关外交政策的走向;其三、亲自实施、促成相关外交目标的实现。正是“直接决策”、“具体主导”、“亲自实施”三个要素,构成了“首脑外交”区别于一般外交活动最明显的特征。 然而,在史学界以往对苏关系的研究中,并未过多涉及蒋介石关于“首脑外交”的运用。为此,本文试图从跌宕起伏的中苏关系背景下,拟对蒋介石“首脑外交”的运用作一探讨。 一、蒋介石重订外交方针:与苏绝交 1927年,继“四一二”、“七一五”事件之后,蒋介石最终背弃了孙中山“联俄、联共”方针,公开打出反苏反共的旗帜。是年底,南京**又以广州***组织暴动为借口,对外声称***与苏联极有关系,孤注一掷单方面宣布与苏绝交。②12月13日,蒋在上海正式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宣称:“此次广东***作乱与外交极有关系,我们不得不重订外交的方针,……一定要对俄绝交。”③ 12月15日,南京国民**外交部制定《撤销对苏俄领事承认办法》,包括由各地交涉员向苏领事声明撤销承认,并限期离境;所有苏联国营商业机关一律勒令停业;详查苏侨民总数,无正当职业而形迹可疑者,随时侦察拘禁,驱逐出境,苏籍侨民则必须领外侨执照等4条。隔日,各地纷纷对苏领馆采取强制措施。蒋介石此举的目的十分明确,为了政权的稳固,不惜冒外交风险,把对国内***的镇压,与对苏绝交直接联系起来,以切断苏联对国内***的支持。 但因当时南京**尚是一个未获得国际承认的地方性政权,故与苏绝交的效力还仅限于南京**所辖范围。1928年6月,南京**成为代表中国的中央**以后,对苏绝交效力随之放大,中苏关系进一步恶化,但即便如此也未立即收回中东路权。1928年10月8日,***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改组国民**及人事任命案:推选蒋介石任国民**主席,冯玉祥、张学良等16人为国民**委员。蒋在提名张学良时特别指出:“我认定当以力求统一为前提,故对于张学良应予明令发表之,……且日本阻碍东三省归入中央之阴谋,因此而得以揭穿其真相,于党国方面亦大有益。”④此举已为地方归顺中央的前奏。果然,此后他与张学良通电要求乘机易帜以达统一,张于是在当年底,宣布东北易帜。而其易帜之后,首先就强行收回中东路,从而将中苏两国关系推向极端紧张的地步。 1929年5月27日,哈尔滨警察局奉东北当局命令以“苏联驻哈使馆进行赤化宣传”为由,强行向苏联收回中东路路权,引发“中东路事件”。事件发生后,苏联**当即提出强烈抗议,后因中东路中方理事长兼督办吕荣寰要求今后以局长命令发布的文件,均应由中方副局长副署遭苏方拒绝。吕遂将苏籍局长叶穆善诺甫撤职,并任命中方局长为代理局长,引起苏联极度不满。7月18日,苏方向中方发出最后通牒,递交绝交书:(一)召回苏联驻中国使馆及侨务代表;(二)召回中东铁路苏联所派人员;(三)断绝中苏间铁路交通;(四)请中国驻苏联使、领迅速撤离苏联国境。⑤除发表绝交宣言外,苏方还在边界不断进行武装挑衅,双方冲突不断,紧张局势持续升温。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