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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大学生的损失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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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pengmeilan@pengmeilan 8/11/2012 3:29:00 PM
中国矿业大学(微博)毕业的狄盛飞和他的同学们好几天没合眼了,两年里辛辛苦苦养的200多万尾鱼在收获的前夕死亡了90%。这场突变就发生在短短的48个小时内。 2012年6月2日上午,狄盛飞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华山镇供电所买了2000元的电。当天下午,水塘里的供氧机却因断电停止工作。眼见着水塘里的鱼白花花地漂在水面上,狄盛飞和同学们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却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2008年12月,狄盛飞和同学孙庆作等人成立了“徐州共创稀有水产养殖合作社”,是徐州首个大学生涉农合作社。今年5月,合作社决定进行水塘清淤,把所有的鱼暂时集中在一个水塘里。“塘小鱼多就怕氧气不够,我们一直特别小心地保证水塘的供氧,这时候最怕断电。”狄盛飞说。 6月2日下午,合作社里出现反复跳闸现象。因为农村的供电一直不太稳定,狄盛飞等人最初也没多想,以为过一会儿就会恢复供电。 临近傍晚,水塘里开始有鱼缺氧死亡,狄盛飞这才着急起来,赶紧给华山镇供电所打电话求救。 据狄盛飞回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一口咬定是合作社自己的问题,拒绝派人过来检修。“我们也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儿,便沿着电线一点一点检查是否漏电。”狄盛飞说。6月3日下午,排查了近24个小时仍旧没有找到原因,华山供电所也依然拒绝检修。看着水塘里的死鱼越来越多,狄盛飞决定给华山镇供电所的上级部门丰县供电局打电话。 6月3日晚上,丰县供电局命令华山镇供电所进行检修。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看了一圈,便告知“因为电用完了才出现跳闸”。这个结论让狄盛飞等人无法接受,他们攥着电费收据思考了一整夜,“2000元的电怎么可能一天就用完了?” 华山镇供电所于4日清晨给合作社打来电话,表示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狄盛飞买的2000元电费没有充进卡里。在狄盛飞的追问下,供电所透露:当时接待狄盛飞的是一个临时工,开具收据的也是非正规的手写证明。 “我已经不想知道供电所为什么在正式上班时间找临时工出来办理业务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他们早点儿派人过来查看就能发现断电的原因是卡里没电,也就能避免这次的损失了。”狄盛飞认为“供电所太不负责任”。 笔者就此事向华山镇供电所求证,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是临时工所为”,“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据狄盛飞估算,除去丰收后可能达到的利润,这次的损失将近80万元。 “我们找华山镇供电所要赔偿,工作人员让我们找丰县供电局。”李荣席说。 李荣席是合作社的召集者。1999年退休后看到大学生们创业不易,便想办法拿到了200亩水塘并找来狄盛飞等人养鱼。“孩子们都不容易,养鱼的钱还是他们找家里借的,现在都没还上。刚刚创业就失败,太可惜了!” 李荣席带着大学生找到丰县供电局的宋局长商讨赔偿事宜。“宋局长当即承认是供电所的错,表示一定会赔偿。只是具体数额没有达成一致。” 李荣席向笔者介绍,供电出问题其实并不止这一次。2011年6月底至7月初,华山镇供电所曾多次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断电,给合作社造成一定损失。经媒体报道,丰县供电局出面进行调解:同意免费给合作社提供1500米低压供电线,双方就此达成和解。 今年6月,丰县供电局人事变动,曾经承诺“一定赔偿”的宋局长调走,由任副局长负责赔偿事宜。 据李荣席介绍:“合作社的赔偿事宜在供电局人事变动后就没有下文了,我们怕拿不到赔偿款就请徐州当地媒体报道。后来任副局长也同意赔偿,但是对事故的责任好像有些不同理解。” 笔者联系到任副局长,他表示:“我们坚持将责任分清,用证据说话。只是目前这一事故还存在几个疑点。首先在死亡数量的认定上有分歧,其次,合作社没有将发电机投入使用是他们自己的失误,还有就是死鱼的原因也有疑问。” 对此李荣席回应,发电机是合作社在6月1日自行购买的,目的就是防止供电所的供电中断给合作社造成损失。但发电机有半个月左右的调试期,事故发生时无法正常使用。“买发电机和用发电机都是我们自己的事,这不能成为供电部门推脱责任的理由。”李荣席补充道。 任副局长同时指出,自己“很早就让合作社提供买鱼和饲料的正式发票,他们一直都拿不出来”,并且曾提议“让合作社找个专业的第三方对此次事故进行鉴定,但合作社至今没有行动”。 但李荣席表示“情况不是这样的”。李荣席告诉笔者,任副局长是7月27日上午才告诉合作社必须提交正式发票的,并且之前从来没说要找第三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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