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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封开上千亩耕地被无偿征用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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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Frankie@frankie 8/22/2012 4:54:00 AM
二十年前无偿征用的1800亩耕地 **布告的内容显示,无偿征地的“合法性”出自(封开)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封开县人民**关于动员全县人民支持公路建设实现我县公路建设新目标的议案》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王智亮、特约撰稿李世敏 | 广东报道 “3000多亩耕地,从1993年被征到现在都将近二十年了,我们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拿到。”看着摊在桌上的十几份说明材料和各个**部门的信访复函,封开县长岗镇羊鹿头村(自然村)村长张敬枝说。 张敬枝所说的征地发生在1992年前后,当时广东省“八五”期间公路建设规划要求将境内的321国道扩建改造成二级标准的水泥路。作为该国道西出广东的最后一站,封开县承担着46.07公里的扩建改造任务,张敬枝所提到的3000多亩耕地,也正是因此事而被征用的。 封开县位于广东省西部,与广西梧州接壤,行政序列上隶属肇庆市辖。 **发了“无偿征用”布告 张敬枝告诉本刊记者说:“这次征地,光前庄村就涉及将近2000多人,全县可能不下几千人。” 据张敬枝反映,当时整个封开县的被征耕地为3000多亩。不过本刊记者了解:国道321线封开县境内扩建改造路段全长46.07公里,该路段改造工程1992年动工,1994年竣工,共占用耕地1797.632亩,其中长岗镇1150亩,并非张敬枝反映的“耕地2000多亩,旱地约1000多亩”。 对此,张敬枝说,“那1000多亩说的是水稻田,桑树田都没算”。 此时有村民发现,在邻近的德庆县,同样因国道扩建改造工程而被征用的土地都有补偿,只有封开是无偿征地。 知道这一消息后的张敬枝与其他几个村的村长开始了上访之路。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迟迟等不来补偿的村长们陆续退出了信访之列,原本持支持态度的村委会也变得模棱两可,只有张敬枝这位做了30多年村长的“倔强者”还坚持着。 就在张敬枝一个人坚持的时候,封开县江口镇封川村委会六村新任村长八忠强加入进来。 2010年前后,因为要安装自来水管,封川六村面临着新的无偿征地。“1992年征的地还没有补偿,这下又要无偿占地。”八忠强的一句随口嘟囔引起身边一村民的注意,该村民答道:“当年的征地**出过布告,是实行无偿征用。” 该村民从家里翻出一份1992年的《封开县人民**关于国道321线封开境内路段改造工程有关问题的布告》(封府布字[1992]3号),明确地写着“公路建设所需用地,实行无偿征用”。 人大确实有“无偿征用”议题 看到这个布告的八忠强有些手足无措,就拿给了张敬枝。虽然已经就征地问题上访了十多年,但在看到这个布告后张敬枝竟也颇感意外。他们曾怀疑这份布告的真实性,但是落款处的封开县人民**公章又不像是假的。而且随后的一件事也让他们完全相信了这个文件的真实存在。 “肇庆市**也出示了这样一份封开县转上来的文件,内容一模一样,只是没有盖章。”张敬枝边说边向本刊记者对比着两份布告。同时,封开县有关部门2011年6月给出的一份答复中,这个布告再次被引用。 根据该布告的内容显示,无偿征地的“合法性”出自于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封开县人民**关于动员全县人民支持公路建设实现我县公路建设新目标的议案》。 据封开县公路局一位曾参加过321国道扩建改造工程的副局长介绍,当年的国道扩建改造工程由一个专门的指挥部全权负责,“这个指挥部成员来自各个部门,当时人大开会出了一个文件,让这样干,我们就这样干”。 他告诉本刊记者,具体情况只有指挥部才清楚,但现在指挥部已经解散,当时的工作人员也都基本退休或者不在了。 对于为何会出现人大通过的无偿征地现象,他称具体情况自己也不清楚,“可能是因为当时的政策就是这样吧”。 对于这份由封开县十届三次人大审议通过的议案,封开县人大一位李姓主任告诉本刊记者,“前几年有人就这个事情反映过,我也专门问过老主任,但是他也记不起有这么个议案,查档案也查不到。”据李主任介绍,目前档案材料只显示当年有过这样一个议题,但最终有没有获得通过形成决议就不知道了。 **投入相当于征地补偿款 对于无偿征地为何能够顺利推进,时任封川管理区民兵营长的封川村委会主任卢子权回忆说,“当时人大会议都通过的东西,我们做村干部的也不好反对”。而张敬枝说,当时其实是有口头承诺要补偿的,但是后来一直没有兑现。 而上述公路局副局长对于无偿征地的说法并不十分认同。他告诉本刊记者,当时征地并不是分文未补。据其介绍,由于当年地方财政有限,而征地拆迁费用又很大,所以扩建改造工程都是三级筹备,“县里、市里和上面各出点。”他告诉本刊记者,“当时的征地,有水田被征的农户就减免公粮,树苗是按每棵多少钱补偿,房屋也由物价、房管一起做评估然后再赔,只是山地没有。” 青苗补偿和减免公粮的说法得到了张敬枝的认可,但执行的标准,他认为与上述副局长的说法有出入。 而在**层面看来,除了当时征地时的青苗补偿之外,在工程竣工之后,也对农民们进行了补偿。封开县有关部门认为,从2004年开始,前庄村向各级**反映321国道无偿征地后,县委、县**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专责领导小组,帮助村庄改善道路、水利设施、村容村貌。多年来通过多方筹集资金为沿线各村完善了村道硬底化建设,其中在前庄村投入50多万元,相当于当年的征地补偿款(征用前庄村170多亩耕地)。 封开县国土局于2006年11月的一份答复中明确写着:“经研究我局认为,你们反映的问题属于重复提出事项,2005年县**已经帮助你们解决了一些公共公益问题,还有其他实际困难的,请向当地**提出。” 张敬枝说,市、县人大都曾表示按道理地方**应该对当初的无偿征地进行补偿,但由于职能所限,所以最终如何处理还要看地方**。上述公路局副局长也告诉本刊记者,公路局当时就是负责施工的,没有权力来解决这个事情,最终结果还要看县府办。 本刊记者从封开县**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县**的态度是由于历史久远,熟悉情况的人很多都已退休或不在原岗位工作,因此很难完全掌握历史情况。此外,由于现在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十几年前的标准不同,究竟以何种标准来补偿也成了他们顾虑的因素。 “估计希望不大了” 针对村民反映邻近的德庆县当年同批征地有补偿的说法,本刊记者专程赶到德庆县了解相关情况。该县公路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321国道德庆段改造的前期征地工作从1991年底就已启动,当时德庆县以“德府[1991]69号”文的形式规定了补偿标准。 根据该文关于实施《德庆县境内国道321线改造工程征收、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具体补偿标准是:鱼塘每亩4000元、水田每亩3000元、旱地每亩1500元,山坡、河滩等其他地无偿使用。 该负责人解释,虽然同属于321国道线的改造工程,但各地的补偿标准主要根据当地的财力情况自己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有个亲戚在封开,他们那边不论征收什么地都是无偿”。该负责人表示当时他就听说了封开的无偿征地情况,但具体原因并不清楚。 封开县有关部门在答复中说,“当时公路改造建设用地顺利进行,群众当时也没有异议”。上述封开县公路局副局长也表示,当时征地免交公粮,村民们都是满意的,没有意见,只是现在不满意了。 对于未来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张敬枝显得信心不足,“估计希望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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