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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最快十月将获留学中介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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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HOWtic@showtic 8/29/2012 4:47:00 PM
针对本报的系列报道,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广州目前有13家合法中介 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公布的14家皆为合法合规,但同文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的资格证已过期,即广东现有26家,广州有13家留学中介有资质。 南方日报:目前广东省留学生中介市场现状怎样? 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相关负责人”):确实存在很多脱节和漏洞。我们也了解到这两年留学中介市场也比较混乱。无证无照也有;有证无照的也有。也有超范围经营的,像移民(微博)中介的,他们也打擦边球,也做留学中介。还有一种隐秘性更强,是通过网络的。 南方日报:您认为这个市场混乱的情况,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相关负责人:有一部分是没有出路。我的看法是:作为主管部门,有一些政策是还没有到位的,就造成一些想要合法经营的,没有路子可走。不排除有这个原因。另外市场比较混乱,也有可能就看到有利可图并且这个利润还不错,肯定会吸引一些不法的个人或者是机构参与到市场中介去。 南方日报:可以这么说吗:一部分是因为市场本身的原因,另一部分就是监管部门、主管部门,有一些政策没有到位。 相关负责人:说是可以这么说,政策还有点空白的地方。国家为什么对留学中介定性为特许行业呢?因为它所涉及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如果不作为特许行业,有一些特殊要求的话,他有可能一两个人,坐在家里也能做这份工作,就可能造成钱交到国外或者一些机构的时候,(一旦受骗)就无法追回。因为他个人还可能是转来转去的。而正规的留学中介就要求他要直接跟国外院校签署合作关系,这是保证之一。 第二是他有专业的工作人员,包括外语的、法律的、熟悉国外的教育制度和要求的。一些网络的(中介),有些学生或家长(微博)就可能粗心,没有看清楚资质,就有可能上当受骗。可能办到一半,办不下来。 南方日报:有关部门回应说,2000年以来,广州近千家留学中介仅有5家在工商局有备案。这跟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查到的广州地区的14家并不符合,这是怎么回事? 相关负责人:这个有关部门是有点误解了。广州地区肯定不止有5家。其实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公布的这个名单,有些并不是在市工商局注册,而是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市工商局所掌握的留学中介资料,可能就是市属企业,如广州市华人出国事务有限公司,属于市一级的;而像广东启德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这种就属于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属于省属企业。但它们都是合法合规的。每年的年审以及换证,我们也肯定要看到他们在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这有明确规定。 南方日报:也就是说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那14家都是没有问题的? 相关负责人:是。严格来说是13家,广东省也只有26家而不是27家。有一家叫同文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他们的资格证在2010年就到期了。 相关法规有缺陷,中介转正难 留学中介跨省经营需到教育部进行再次审批;教育部相关法规存在不足和缺陷,导致了一部分中介欲取得资质却“无路可走”的局面。 南方日报:在调查中有一些中介是在北京、上海等地有个总部,是有资质的。那他们在广州开了分公司,是否还需要在广州取得资质? 相关负责人:按照1999年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以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留学服务机构属于特许行业。不允许跨省份经营的。即跨省份经营需要到教育部进行再次审批。 南方日报:但他们都声称自己是合法的。 相关负责人:因为到了2004年,教育部调整行政审批职能的时候,把这个审批项目取消。但是又没有把审批权下放到省教育厅,于是有资质的,又需要扩大经营的公司便出现了“无路可走”的情况。他们有个别在工商局获得了留学服务业务的注册,在新的管理办法出来之前,暂时没有依据对此类中介进行管理。而另外一些在工商注册时的经营范围不包括留学咨询或者留学服务等业务,而它又开展了相关服务的话,就是非法的。 南方日报:现在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留学中介可能已经有实力去取得资质,但是他们不知道怎么去取得资质。 相关负责人:确实是,不排除有这种情况。事实上,自教育部2005年审批的那一批以来,教育部便没有受理过申请了。这让我们整顿起来也有麻烦。第一是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省教育厅没有很好的依据去整顿。二来在我们作为教育部门,也有一个考虑:从2005年到现在,教育部没有开口子给那些想要申请成立(为正规中介)的新的机构,现在又想着去清理整顿他们。他们就可以叫冤说:我是想合法经营,我是想正规经营,但是**没有给我们路子。原来的《办法》有空白的点,所以导致了现在这种“无路可走”的局面。 新《办法》最快十月出台,省教育厅将获审批权限 争取在广东进行试点管理;目前已达成针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共管共建的协议。新的管理办法有望十月出台,新办法有两大核心:一是加强管理,二是获得审批资质权。 南方日报:针对广东省留学中介市场,省教育厅做了哪些工作? 相关负责人:从去年到现在,广东省一直在积极努力地跟国家教育部在沟通请示,在国家新的管理办法没有下发之前,看看能否争取在广东先进行试点管理,针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实行共建共管。其中核心的内容一个是在广东省针对留学中介的管理方面,请求教育部的支持。 第二个就是委托广东受理和审批留学中介的设立。当然,这个资格认证还是要国家教育部来颁发,但是广东获得委托授权,可以开始新一轮的受理申请。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争取尽快地就1999年的实施办法进行修订,重新形成一份广东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这是单独针对广东省留学中介的管理办法。我们还是想争取能够联合公安、工商部门来颁发这个文,或者征求他们的意见来颁发这个管理办法。 南方日报:关于新办法,在实行以后省教育厅会有审核权,但是资格认证还是要从教育部获得,是这样吗? 相关负责人:我们根据教育部的授权,进行资格认定。教育部会根据我们的认定意见,颁发资格认可证书。 南方日报:广东省留学中介管理新办法酝酿了多久? 相关负责人:去年九月份,我们向教育部提出了正式的书面请示之后,就一直在酝酿,也包括春节前跟公安局讨论了整顿方案。我们作为教育部门,有一个担忧:从2005年到现在,没有开口子给那些想要申请成立的新的机构,现在又想着去清理整顿他们。他们就可以叫冤说:我是想合法经营,我是想正规经营,但是**没有给我们路子。现在我们想借着这个新的管理办法,就是获得教育部授权之后,对市场进行整顿。事实上授权这个我们已经获得了,就是达成了一个共建共管的协议。 感谢南方日报的监督和推动,省教育厅将会同工商、公安等多部门对留学中介市场进行联合综合整治。市场的无序已引起**的高度警觉,目前已将留学中介市场纳入了“三打两建”的重要内容之一。南方日报的报道和监督,有力的推动了**工作,省教育厅也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尽量规范市场,推动新办法的出台。 南方日报:教育部授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相关负责人:就是说提前把一些事项下放到广东省,但不是完全。教育部那边说是达成了针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共管共建的协议,这个协议里面有说到:教育部可以根据我们省教育厅的意见,去颁发资质认可书。那就相当于授权给我们教育厅审批的权限。现在可以理解为:教育部根据我们省教育厅的审核、认可意见,给予颁发资格认可证书。 南方日报:既然获得了教育部的授权,那广东省出台新的留学生中介办法预计什么时候出台? 相关负责人:我是希望十月份之前。我们也感觉到一个是市场有这个需求,因为停了这么多年了,不给具备条件的机构再进入这个行业,那确实会让市场的压力比较大。从而也导致了一些非法的、打擦边球的黑中介的出现。所以还是要尽快地给一条出路他们,然后那些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按照**要求(去取得合法经营权)。之后就是**已经给了出路了,如果没有按照出路去走,就是属于黑中介,就是属于非法的,属于要清理整顿的。 广东留学中介资质认证门槛将提高 新办法对留学中介的办公人数、办公场所面积、备用金的要求将提高;或审批、管理权下放到市一级;对合同、收费方面会明确规定;不允许挂靠等现象。 南方日报:广东对中介的硬件方面有没有硬性的要求? 相关负责人:原来的规定就是:住所在广东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是为中国公民接受教育提供相关服务的教育服务性机构,主要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的教育情况和自费出国留学政策或者曾经从事过教育、法律工作,工作人员总数不得少于5个,其中应有具备外语、法律、财会和文秘专业资格的人员。 南方日报:那么新的办法会不会针对现在的情况有所变动? 相关负责人:门槛要提高。办公人员总数会提高,办公场所的面积会有要求,备用金会提高;或者是可能在广州、深圳、珠海这几个经济比较发达城市的机构,备用金就稍微高一点,一般地区就可能(低一点),作为两个标准。现在还在考虑当中,还有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南方日报:新办法会不会对合同、收费这些进行一些规定? 相关负责人:合同方面,我们推荐和提倡使用教育部和工商总局所颁布的合同范本,可以在那个合同范本上增加个别内容。 收费方面,则要求按照工商部门所制定的《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这个在原来的(广东省实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七条也有。 南方日报:这个规定是说,之前的价格标准要参照这个规定吗? 相关负责人:嗯。但是现在工商部门里还是否在用这个规定,这个规定是否仍生效,还得去查证一下。我们这个新的办法在出台前,也要先征求他们(工商局)的意见。 南方日报:那对于挂靠的现象,会不会有特别的规定? 相关负责人:不允许挂靠。会明确规定:不允许(有资质的机构)以这种形式转包或者是承包给别的机构或个人。对于分支机构的这个问题,可能在新办法里面体现的是:可以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是代表处,但那仅仅是一个办事处,不能直接进行经营行为。若要发生业务行为,就一定要转到总部。如果想建立一个独立的分部,就要按照新的资质认证的申请程序,申请成功开展经营。 多部门将联合加强监管,并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发展 将联合工商、公安部门对留学中介市场加强管理和监督;出现问题可以直接向教育部门投诉;将积极推动行业协会的成立和发展,加强留学中介的自律。 南方日报:那主要由哪个部门来监管留学中介? 相关负责人:对于留学中介,光靠教育部门肯定不行,留学中介的前提就是一个公司、企业,这个肯定会在工商部门的管理范围内。虽然在理论上我们教育行政部门有教育行政执法权,但没有实际的执法手段和执法力量。需要公安和工商部门联合起来(监管)。 但针对留学中介,主导应该是教育行政部门。实际上,在今年春节前,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初步整顿清理方案,希望接下来能结合“三打两建”,联合有关部门,对留学中介进行整顿,规范整个市场的秩序。其实我们很早就意识到市场存在着这样一种混乱的局面,希望通过新的管理办法进行市场的整顿清理。 南方日报:由于留学中介市场涉及到的监管部门比较多,以前出现了纠纷的话,消费者可能会觉得不知道去哪里投诉,或者出现“踢皮球”的情况,新的办法会仔细规定吗? 相关负责人:对,我们可以直接受理。你所说的推诿应该是没有的。其实工商部门或是消费者委员会,也有直接受理,看他们合同合不合法、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有欺诈行为等等。我们这边的投诉有一些由教育部转达,有些是家长直接投诉,我们就会进行协调、沟通。 南方日报:各个部门间应该怎样加强合作? 相关负责人:这个肯定要进一步加强,这个是必须的。确实要让整个市场秩序恢复正常的话,单靠一家部门的力量是不足够的。我希望新的办法颁布后,作为省一级的部门,理据充足了,也比较有底气,并通过强势的介入,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第二个,我们希望新的办法出台之后,能让一些已经具备条件的机构,可以纳入到合法经营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这个行业里面。达到民政部门成立行业协会要求之后,我们要成立一个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的作用,规范出国留学中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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